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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5〕5號)、西安市教育局《關于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25〕12號)和《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25〕66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西咸新區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實施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鞏固專項行動成果,進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為,嚴肅查處招生入學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落實“教育入學一件事”,加強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斷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持續提高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
二、嚴格落實陽光招生政策要求
(一)堅持實行就近入學。健全義務教育常住學齡人口變化監測預警制度,開展入學需求和學位保障摸底,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提前做好預判應對。根據符合規定的戶籍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學區范圍(見附件1),保障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同時根據區域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確保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全覆蓋。
(二)嚴格落實免試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文化課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不得收取學生個人簡歷或視頻音頻等個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入學后實行“陽光分班”均衡編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
(三)規范公辦學校招生。公辦學校陽光招生工作以新城為單位,由新城工作部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學區劃分范圍招生,學區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實際承載能力的,按照新區統一的入學規則錄取,未錄取的由各新城工作部統籌安排入學。嚴禁以集團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后學生不得跨校流動。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四)規范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由新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招生(民辦小學招生范圍為西咸新區,民辦初中招生范圍為西安市),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跨區域、跨市域招生。
三、保障適齡兒童入學權利
(一)招生對象。小學入學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咸新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初中入學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具有西咸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秋季入學的學生及監護人應知曉并遵守西咸新區中考報名政策規定。
(二)強化控輟保學責任。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西咸新區戶籍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提供相關材料到西咸新區教育體育局申請,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審批通過后方可延緩入學。各新城工作部做好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確保適齡兒童應入盡入,常態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
(三)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在西咸新區居住的隨遷子女(西安市以外戶籍或西安市周至縣、藍田縣戶籍),申請在西咸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監護人需持有在西咸新區辦理的《陜西省居住證》(有效期內),登記審核后統籌安排入學。
(四)保障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依法依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對長期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員委托西咸新區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適齡子女,長期患重病人員和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西咸新區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華僑適齡子女,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籍適齡兒童,外籍人員適齡子女等申請在西咸新區入學,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五)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入學。根據新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意見,對具備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優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協助其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就近安排學校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切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戶籍對應學區學校為學生注冊學籍,納入學籍管理。
(六)保障多孩子女入學
1.雙(多)胞胎子女入學。具有雙(多)胞胎入學需求的家長,選擇就讀公辦學校的,統籌到同一所學校;選擇就讀民辦學校的,可通過招生平臺關聯雙(多)胞胎子女,捆綁報名民辦學校。
2.長幼隨學。具有長幼隨學入學需求的家長,在長幼子女均符合入學政策的情況下,結合學位實際情況,參考家長意愿,通過幼隨長、長隨幼、長幼同調等方式,統籌安排到同一所公辦學校就讀。
(七)保障其他群體入學。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西咸新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及西咸新區其他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由居住地所在新城工作部統籌安排入學。
四、招生工作流程
西咸新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統一使用陜西“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實行網上報名、信息審核和錄取工作“一網通辦”。
(一)招生方案發布?!段飨绦聟^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在招生平臺(https://zwfw.shaanxi.gov.cn/)、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官網(http://www.www3333333.com/)和西咸新區教育體育微信公眾號(xxxqjytyj)向社會公布(日程安排見附件2),并適時公布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各公辦學校制定本學校陽光招生實施方案,經各新城工作部、新區教育體育局分級審核后,通過學校官網或公眾號發布,同時在學校門口、學區內小區(村組)張貼等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對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時間安排等。
(二)入學信息填報。符合戶籍類、隨遷類入學情形的家長(見附件3)提前登錄陜西省政務服務網(https://zwfw.shaanxi.gov.cn)或“秦務員”APP或支付寶搜索“秦務員”小程序,完成實名注冊。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陜西省政務服務網或“秦務員”(省級),選擇“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選擇“教育入學一件事”→選擇“在線辦理”→選擇“入學地”(依次點選陜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區→西咸新區本級)→選擇“學段”→如實填寫基本信息→按照自身情況選擇戶籍類3種情形或隨遷類3種情形之一(見附件3),按照指引完成入學信息填報和佐證材料上傳后,選擇一所公辦學校登記,若有就讀民辦學校意愿的,完成公辦學校登記后,可再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雙(多)胞胎可采取“捆綁”報名方式,選擇同一所民辦學校。完成公辦學校登記或民辦學校報名確認后,入學信息和選擇志愿學校不能更改。家長可在招生平臺查詢審核、錄取進度。
(三)入學信息審核。各新城工作部及公辦學校安排專人進行信息審核,審核通過后及時告知家長;審核不通過的,告知家長完善材料或現場辦理,審核通過后入學信息和選擇志愿學校不能更改。
(四)公辦學校招生。信息審核結束后,各新城工作部及公辦學校按照招生方案明確的新生入學程序,在招生平臺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且未選報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入學,再分類統籌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入學。
(五)民辦學校招生。信息審核結束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新區教育體育局使用西安市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在西咸新區黃岡涇河學校實施西咸新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工作。電腦隨機錄取工作全程錄像,邀請相關人員和代表等全程監督,委托公證機構現場公證,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現場上傳至招生平臺;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在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之后,直接全部錄取。錄取結束后招生平臺公布各民辦小學、民辦初中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上蛐聟^教育體育局申請補錄,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按照政策規定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經各新城工作部審核同意并報新區教育體育局備案后,錄入招生平臺。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各新城工作部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任何學校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六)落實便民服務政策。各新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接待協調中心(見附件4)和各公辦學?,F場接待群眾,解答群眾疑惑,指導完成網上報名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新區教育體育局在西咸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領導下,按照國家、省、市及新區陽光招生相關工作要求,切實履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主體責任、組織責任和管理責任。全面做好陽光招生統籌協調、督導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西咸新區各新城設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接待協調中心并公布咨詢電話和辦公地址,負責政策解答、問題協調和群眾訴求回應。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新城工作部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學校的招生政策、招生平臺操作培訓,同時做好幼兒園大班、小學六年級班主任招生政策、招生平臺家長端操作培訓。各新城工作部指導學校建立“初中幫扶小學、小學幫扶幼兒園”的政策解讀培訓幫扶機制,各初中、小學主動聯系對口幫扶小學和幼兒園,做好政策解讀和招生平臺操作培訓工作。各學校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陽光招生政策解讀和宣傳,各幼兒園、小學作為宣傳主體,向學生家長精準宣講招生政策、招生平臺家長端操作指南、中考報名政策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關政策規定,并指導家長做好招生平臺填報工作。加強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部門聯動、上下聯動應急協調機制,強化招生入學風險研判,穩妥處理招生入學輿情及突發事件。
(三)嚴格學籍管理。各學校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強化新生學籍建立工作各環節審核力度,確保學籍注冊與招生錄取、實際就讀一致。嚴禁出現空掛學籍、違規建立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就讀等行為。不得為沒有錄入招生平臺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建立學籍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格落實“人籍一致、籍隨人走”要求,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
(四)嚴格監督問責。新區教育體育局和各新城工作部設立招生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招生紀律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關注、輿情較多的熱點學校加強指導,對發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社會反映強烈、頂風違紀的學校,嚴肅追究學校負責人責任,并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