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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眼,好些人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經交滿 15 年啦!
這時候,好多朋友心里就琢磨開了:“我都交夠 15 年啦,是不是就能撂挑子不干,不用再交啦?”
首先,咱得先搞清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怎么計算?
每個月領到手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139)+基礎養老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納的養老金就像定期儲蓄一樣,交的每一分錢都是進個人賬戶的還有利息和財政補貼。
而且,西咸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正常繳納滿15年,每多繳一年基礎養老金直接上調5元。
例:小張和小王同齡,小張每年繳納3000元交15年,小王每年繳納3000元交30年,60周歲后(忽略利息)他們每月可領多少養老金?
小張到手養老金:(3000元本金+300元財政補貼)×15年÷139計發月+216元基礎養老金=每月養老金572.12元
小王到手養老金:(3000元本金+300元財政補貼)×30年÷139計發月+(216元基礎養老金+5元加發基礎養老金×15年)=每月養老金1003.23元
好多朋友心里又開始琢磨了,如果領取了幾個月的養老金人去世了,甚至沒領養老金人就去世了,交的錢會不會打水漂?
答案是不會!
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利息和補貼全部都會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待遇人員同時還有一筆800元的喪葬補助金可以領取。
所以,交滿 15 年接著繳費絕對是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