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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遞交報銷資料時間
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逾期不再辦理(節假日除外)
二、報銷所需資料
(一)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票據報銷聯(收據聯或發票聯)原件、處方、檢查化驗報告單(復印件);
(二)定點零售藥店票據報銷聯(發票聯)原件和費用明細小票;
(三)《西咸新區職工醫療門診慢性病待遇申請表》此表需參保職工如實填寫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后加蓋單位公章,并附在每個人的資料之上;
(四)《2020年度門診慢性病批量結算表》電子版和紙制表格一份(加蓋公章);
(五)如有電子發票,需提供《電子發票承諾書》(見西咸企業四險QQ群文件)。
三、報銷要求
單位社保經辦人員應認真核實職工報送票據金額及費用明細等資料,發票需為2020年度門診有效發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費用不在報銷范圍。
四、相關事宜
(一)參保人員須對申報票據的真實性、唯一性進行簽字確認,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應認真核對電子發票的開票日期、申報人姓名等信息,防止參保人員重復申報;
(二)對虛假或者重復申報費用的參保人員和單位,將根據社會保險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提 示
(一)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可以通過單位網廳查詢或導出慢性病資格認定人員名單,如下圖所示:
(二)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可攜帶U盤,在新區或新城社保窗口拷取本單位2020年度門診慢性病資格認定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