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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陜西省西咸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部
陜西省西咸新區人社民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西咸新區稅務局
陜西省西咸新區市場服務與監督管理局
陜西省西咸新區統計局
轉發關于共同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陜西咸經普辦發〔2018〕2號
各新城經濟普查辦公室、組織部、民政局、稅務局、市場服務與工商管理局、統計局:
為共同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核查工作,準確界定普查對象總體,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西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西安市民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統計局《轉發關于共同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市經普辦發〔2018〕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新城機構編制、民政、稅務、工商部門要按照西咸新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要求,抽調熟悉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及時向同級普查機構提供本部門行政登記資料,共同做好各類單位的核實和認定工作。對核查結果與部門行政登記記錄比對不符的單位,相關部門應按其審批或登記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復查,復查結果應于接到同級經濟普查機構提供差異后的15日內反饋。
《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經濟普查機構、機構編制、民政、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部門監管平臺,對普查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為此,各新城經濟普查機構要主動向機構編制、民政、稅務、工商等部門提供宣傳內容、宣傳要求等有關資料。機構編制、民政、稅務、工商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監管平臺,針對監管對象開展普查工作宣傳。
西咸新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陜西省西咸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部
陜西省西咸新區人社民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西咸新區稅務局
陜西省西咸新區市場服務與監督管理局
陜西省西咸新區統計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