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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城經濟普查辦公室、各新城稅務分局:
根據《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陜西咸發〔2018〕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新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西咸新區首次承擔全面的大型普查工作。通過普查可以查清西咸新區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情況,切實摸清家底。通過普查,客觀反映新區經濟發展現狀,科學反映新區重大發展戰略的實施效果,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決策依據,為推動新區高質量發展,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具有重要意義,對新區影響深遠。
各新城經普辦、稅務分局要充分理解和深刻認識這次普查的重要意義和重大影響。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提供行政登記資料。
各新城稅務分局于四經普工作啟動之日起,定期向經濟普查機構提供本級審批或登記的各類單位行政登記資料,提供的資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名稱、企業狀態(正常戶、非正常戶、注銷戶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地址、主營業務活動(經營范圍)、從業人員數、登記注冊類型、成立日期、上年營業收入(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元)、上年繳稅總額(元)、本年累計繳稅總額(元)、聯系電話、移動電話等指標。各新城可根據本地情況,適當擴充所提供資料內容。
對于行政登記資料中含有的涉密信息,請各新城經普辦、稅務分局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規定,按相應密級文件的交換方式予以提供。
(二)廣泛開展普查宣傳。
各新城經普辦和各新城稅務分局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新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工作。各新城經普辦要充分利用稅企信息交互平臺和各稅務所工作群等媒介,主動提供宣傳資料,對《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及四經普工作要求等內容進行廣泛宣傳,切實做到讓廣大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普查工作,有效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參加普查,努力解決好“入戶難”的問題,打造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切實做好入戶登記工作。
各新城經普辦、稅務分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堅決貫徹落實《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對于普查期間出現的拒不接受普查登記的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各新城經普辦要會同稅務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信。要嚴格遵守《統計法》的規定,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不得作為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西咸新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家稅務總局西咸新區稅務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