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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能源環保開發有限公司,以投資開發“旅游、福利院”建設項目為名,偽造文件,非法集資6553萬,千余人受害,公司法人被判無期。這是昨日西安中院打擊和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周,宣判的第二起案例。
2006年10月,杜某虛報注冊資本200萬元,注冊成立了陜西樓觀臺綠色能源環保開發有限公司,并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初,杜某在未取得周至縣旅游局、周至縣西樓觀臺風景名勝區管理處批準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虛假宣傳陜西樓觀臺綠色能源環保開發有限公司系周至縣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同意成立;在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以投資開發“旅游、福利院”建設項目為名,與他人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杜某給融資團隊負責人及業務員預先制定了融資金額48%-52%不等的高額返現、提成和到期利息比例。
此后,融資團隊業務員持樓觀臺開發公司虛假宣傳資料,公開向社會公眾宣傳樓觀臺開發公司開發“西樓觀旅游、福利院項目”的簡況及發展前景,后又帶領有借款意向的群眾到周至縣西樓觀地區進行參觀考察,并承諾集資的所有款項全部用于開發“西樓觀旅游、福利院項目”的建設和經營。繼而以簽訂借款協議當即向借款人返還現金及年息約12%-24%不等的高息為誘餌,引誘社會公眾與樓觀臺開發公司簽訂借款協議。截至2014年11月11日,有1104人報案,報案金額65531175元,收據金額68036000元,合同金額6905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杜某虛假出資成立公司,偽造政府相關部門文件,虛構了投資項目等,使用詐騙的方法通過融資團隊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數千萬元,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昨日,西安中院一審判決,杜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8年至4年有期徒刑不等。(記者謝斌實習生林卓君孫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