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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張維
迄今,關于“張部長”的傳說依然在網上流傳。
這位自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原副署長”“中國國學第一人”“央視特別顧問”“著名古人物畫家”的大人物張樂群,在網絡的強大記憶功能之下,“批復某分院成立”“親自頒發《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國學傳承教授聘書”“受聘某國家智庫專家委員會副主席”的活動印記被一一記錄。
只是,這位“副部長級的領導”再也打不開自己的網站了。
近日,民政部門對9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及其開辦的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予以關停。“張部長”的“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網站就在其中。
《法制日報》記者于5月7日晚間在搜索引擎中進行查詢,確實找不到這一網站。
非法組織名頭唬人
橫行無忌到處撈錢
“民政部已實現實時歸集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信息,截至目前,共登記社會組織82.5萬個。”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但是,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卻并不在其列。這是一個讓人很驚詫的事實,畢竟這個機構素來不是低調的風格,它總是在全國范圍內大張旗鼓地活動:招募代理分支機構;出售書籍、繪畫、音像產品等;負責人通過網絡親自講授所售賣書籍的內容。
它身上的標簽也多得讓人目眩:副部級單位,由中國國史教育委員會批準成立;使命光榮,推廣國學;負責人張樂群是副部級干部,大家都稱其為“張部長”,還有50多名退休的部級干部為其工作,100多名國家級專家擔任顧問……
這樣“了不起”的單位竟然在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登記管理平臺上“查無此人”,更神奇的是,連它的上級單位——宣稱“宣傳和普及中國國史知識的民間組織”的中國國史教育委員會也是一個沒有做任何登記的非法單位。
對此,張樂群卻有“合理”解釋:“我們不需要民政部門批準,我們是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
可惜,這一看起來非常“唬人”的理由,并沒有騙過執法人員。早在接到群眾舉報時,執法人員就發現了端倪。比如,如果想要登門拜訪這個號稱在釣魚臺國賓館辦公的單位,最后都會被要求到另一個地方見面,而這個地方卻位于城鄉接合部。
一見面就推銷其各種字畫,動輒數萬元的字畫聲稱可以打個5折左右;只要繳納一定數額的代理費,如10萬元,就可以成為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的縣級分院,繳納20萬元則可以成為市級分院,繳納30萬元可以成為省級分院。
更讓人驚訝的是,博大精深的國學在這里不僅成了一門生意,而且可以“速成”——分院不必擔心“入會費”賺不回來,總院支招能通過開辦國學班創收,“普通人只需要3天,就可以取得國學教授的資格”,繼而就可以出去講課。
民政部門重拳出擊
線上線下同步治理
國學經不起這樣的糟蹋,國家也容不下這樣的非法組織。
事實上,我國針對社會組織推出了諸多扶持政策,諸如《環境保護部 民政部關于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關于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民政部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等等。這些政策或出自民政部,或是民政部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出臺,其內容涉及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完善財政稅收支持、完善人才培養管理、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等各方面。
據了解,從2012年起,財政部每年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專項資金2億元,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有計劃有重點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會組織。項目執行6年來,共立項2654個,累計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1.9億元,帶動社會配套資金約8億元。大部分省份也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和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不少省份還建立了社會組織孵化基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社會組織得到持續健康有序發展,在支持脫貧攻堅、服務群眾、服務行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在社會組織獲得充分發展的同時,民政部也注意到,一些非法社會組織拉大旗作虎皮,行騙斂財,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損害社會組織的公信力,影響了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2018年4月至12月,民政部、公安部聯合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通過分類處置,采用取締、責令解散、勸散等方式,依法查處非法社會組織,取得積極成效,凈化了社會組織發展環境。
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原本已于今年1月被取締,但其網站居然仍在運營。
對此,民政部秉持“零容忍”的態度,在發現包括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在內的9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仍在運行之后,立即會同相關部門,嚴肅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這9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及其開辦的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予以關停。
據介紹,此舉旨在進一步鞏固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成果,鏟除非法社會組織網絡活動根基,形成線上線下治理閉環,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下一步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加強網絡巡檢與排查,線下線上同步查處,不給非法社會組織留下活動空間。對于性質惡劣、屢教不改的非法社會組織發起人,還將提請相關部門納入違法互聯網站(主辦者)黑名單。”
此外,民政部還將嚴厲查處為非法社會組織給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會組織,并將行政處罰結果與年檢、等級評估、信用評價、購買服務、稅收優惠等事項掛鉤,提高違法成本。
民政部提醒社會公眾在參與有關組織的活動時,注意核實其合法身份。社會組織的登記信息可以登錄“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www.chinanpo.gov.cn)或者通過“中國社會組織動態”微信公眾號查詢。
共同治理合力圍殲
亟需健全法律法規
非法社會組織為何會有生存活動的空間?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慈善聯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非法社會組織善于“借力”,其名稱往往會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甚至“世界”“聯合國”等字樣,與在民政部門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或者國際性社會組織類似,甚至“官方”網站也是抄襲那些合法社會組織的。同時,還善于“借勢”,非法社會組織的“業務范圍”往往跟風國家戰略,比如“一帶一路”“精準扶貧”等。
非法社會組織隱藏較深,活動隱蔽,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張凌霄發現,相當一部分非法組織沒有固定場所,登記管理機關對各種非法社會組織掌握的情況不多。“因此,不少社會公眾缺乏對非法社會組織的辨識意識和能力,容易上當受騙,使得非法社會組織的圖謀得逞。”
此外,對非法社會組織監管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健全,讓它們容易鉆法律的空子。張凌霄說:“從監管角度來看,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有嚴格的法律規定與程序,必須掌握足夠的線索和證據,嚴格依法辦事,現實中確實存在發現難、取證難、查處難的問題。”
目前,非法社會組織一旦被查實,便會被有關部門依法取締。但對非法社會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處置,需依據不同法律的相應規定。比如,針對非法社會組織在網絡、媒體及公眾場合發布欺騙廣告,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以擾亂社會秩序處罰;針對非法社會組織實施斂財,當數額達到法定處罰標準時,可適用于刑法中有關詐騙罪的條款,等等。
在減少此類非法行為上,張凌霄提出三點建議:首先,需要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依靠社會力量,營造共同防范非法社會組織存在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廣泛發動群眾投訴舉報,打一場“人民戰役”,實施精準打擊,壓縮非法社會組織的生存空間。
其次,需要進一步充實執法力量,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嚴懲。把集中整治常態化,加強網絡巡檢與排查,線下線上同步查處。多部門聯合形成共同治理的圍殲合力,不給非法社會組織留下活動空間。
最后,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則需要盡快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積極推動社會組織行政法規盡快修訂出臺,細化法律責任,為打擊非法社會組織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