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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津財經大學教授、博導,十三五期間天津市法學學科領軍人才 陳燦平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等重要場合,堅定號召“不斷把法治中國推向前進”。9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突出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為當代中國發展進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以下從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發展脈絡、新特征、新要求三個維度,進行探討。
一、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發展脈絡
主要體現為五個“發展”:
第一個“發展”,是從“依法辦事”向“全面依法治國”發展。1978年,中央倡導“依法辦事”,可謂“依法治國”的雛形。1999年,“依法治國”寫入憲法,標志著“依法治國”的正式確立。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標志著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漸趨成熟。黨的十九大之后,有學者提出中央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這9個字結合在一起的新提法,我們認為,標準提法仍然應該是“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與“全面依法治國”結合在一起,是因為“全面依法治國”在黨的十九大后有了更加鮮明的時代特征和更為緊迫的時代要求。
第二個“發展”,是從“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發展。從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的質的飛躍。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統領了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監督體系、法律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不僅包括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個環節,也涵蓋了從黨外到黨內、從啟動到監督、從本體到配套的全方位。今后的重點,是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運用系統論的方法,使五個子體系統一協調,形成制度的強大合力。
第三個“發展”,是從“法治國家”向“法治中國”發展。2035年建成法治中國,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響亮名片與奮斗目標,這是國家英明決策的結果,也是全世界潮流所趨、全中國民心所向。法治中國包括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包括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執政,包括法律制度的硬實力、法律文化的軟實力,更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理念。法治中國的內涵比法治國家更加豐富、更加深刻、更具有時代精神。
第四個“發展”,是從“單一法治”向“全面法治”發展。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絕不是一種形式上的工具或手段,而是一種信仰、一種制度,一種全面的生活與生存狀態。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既傳承了中華法系優秀傳統中的德化自修、和諧為貴,又尊重了現代法治文明精髓中的厘定是非、規范指引。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 “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是指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統領下,輔之以依法自主的“自治”為基礎以及德潤人心的“德治”為支撐,是所有合法的顯性制度與隱性制度的有機統一。
第五個“發展”,是從“學習借鑒”向“中國特色”發展。中華文明包括中華法系文明,綿延五千年,一直致力于天下為公、世界大同,一直有高度的歷史自信與使命擔當,一直善于學習消化外來文化但從不盲從外來文化,這正是其生命力所在。我國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批判吸收外來法治文明,既有借鑒又有創新。在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理念下,充分借助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學技術推進法治。這種全面依法治國治理模式,體現了高遠的國際視野和全新的技術優勢,就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就是中國對世界的獨特創新與貢獻。
二、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特征
“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個新“特征”:
其一,“新思想”特征。“新思想”就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就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報告將主要內容概括為“八個明確”,將基本方略概括為“十四個堅持”。“新思想”使得“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有了最堅定的核心和靈魂,最鮮明的立場和特色;從本土出發、從實際出發、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地建設中華話語體系,振興中華法律傳統、創建新的法治文明。
其二,“新理念”特征。譬如,對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里面就有法的人民立場問題,有法的本土資源與創新發展問題,也有超越了純經濟視角的全社會整體利益之法律衡量問題。又譬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人類命運共同體”“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改革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等等,都是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國宏觀層面的創新性實質性突破。
其三,“新戰略”特征。兩個一百年的總戰略,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基本實現現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其中蘊含著對實現法治現代化、建成法治強國的更高要求。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粵港澳大灣區戰略、長三角一體化戰略等,包含著復雜的法治改革和法治協調任務。中央政法委2019年最新戰略部署中強調的三個加快推進、四項職責使命、四大中心任務,包含了更新更實的法治改革設計。
其四,“新時代”特征。新時代,集中表現為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智能化四個特點。全球化使得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交往急劇增加,對他國法治的研究急需深入,中國法治問題頻頻出現來自境外的“蝴蝶效應”。信息化使得人、財、物的數字化特征日益明顯,不掌握信息、不掌握真實的信息、不善于處理信息,必將在法治的研究和實踐中落伍。網絡化與智能化,使得人與人、人與自然之物、人與生產之物甚至人與宇宙之物融合交織在一起,衍生出生命法律倫理、環境法律倫理、科技法律倫理甚至外太空法律倫理等日益復雜多變、極具挑戰性的新課題。
其五,“新環境”特征。改革開放進入了深水區,國際上對科技、金融、文化、價值觀等核心利益的競爭已經白熱化。除了我們最不愿意看到的戰爭和暴力,每一個重大的經濟或社會矛盾,實際上,最終都是通過法律和規則解決的,或者是協商和解,或者是達成協議、建立規則,或者是移交司法或仲裁,或者是情勢變化而撤案銷案。但是,抽象的無立場的法律與公正并不存在,司法者和法學家是有國界有立場的。在國家利益遭受危險的時候,是做挺身而出的愛國者、護國者,還是做純西方法治方式的二道販子或洋買辦,每一個法律人都到了應該“呂端大事不糊涂”的時候。
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
根據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精神和部署,當前最新的要求,主要是五個“做好”:
第一,系統做好法治建設規劃工作。在中央的頂層設計下,各級部門有義務依照頂層設計做好本行業本區域內的法治規劃,中央文件的要求是“行得通、真管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基層實務和研究部門,也有義務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下,做好理論真正聯系實踐、對社會具有實際貢獻度的規劃。
第二,扎實做好高質量立法工作。中央提出各級立法均應以保障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核心,在立法質量、效率上下功夫,黨內法規制度、外資基礎性法律、改革開放先行區立法,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生物安全、土地制度改革、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立法是重點,最新的提法是“立改廢釋并舉”。對于法律專業人士,完全可以就這些重點領域,進行理論儲備和立法參與。
第三,協同做好法治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法治政府是重點是中心,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任務非常迫切。《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法(草案)》已經出來了,相關立法者、執法者、司法者理應關注,學者也可以提出研究意見,積極履行學者的社會責任。
第四,切實做好司法與執法保障營商環境的工作。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用法治規范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用市場化手段調整各種利益關系。當前的重點是操作層面、實施細則層面的法規制度、標準體系以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央還特別要求“普法到位”。食品、藥品等領域的重大安全問題,中央明確提出了對違法者要用重典。這些課題,各類實務專家和學者都可以大有作為。
第五,創新做好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涉外法治建設”和“涉外法治專業人才”是比較新的提法,與當前的國際形勢密切相關。從事涉外實務的法律人以及研究涉外法律的學者,迎來了事業的又一春天。我們要充分關注的是,應當切實加強法律翻譯工作尤其是關于中國法律、中國案例的對外翻譯工作,要把中國故事用外國人愿意聽、聽得懂、能接受、能贊同的方式進行傳播,這將極大地有利于中國國家形象的提升、有利于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的偉大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