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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對于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由于東中西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存在著的較大差異,法治政府建設協同發展的進程和效果或多或少受到一些影響和制約。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均衡作為一個客觀存在,既是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特征,也是影響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選擇的重要變量,需要探索中國法治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找到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著力點,進而形成中國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模式。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啟動的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就是以示范創建為抓手,以法治政府評估為手段,以人民滿意為重點,激發地方政府的內生動力,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一、以激發政府的內生動力為目標
依法行政是政府行為的基本準則,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2004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等重要文件先后出臺,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指南和依據,調動了各地方各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法治政府建設是一個持續推進的過程,當前面臨的任務仍然艱巨繁重,需要在黨的領導下,構建人大、政府、司法機關、社會公眾等各方主體共同參與、共同推動的合作機制,更需要促使政府產生內生動力。示范創建活動就是通過鼓勵先進,激勵后進,發現問題,總結經驗,讓法治政府成為地方競爭中最亮的名片,成為營造更好營商環境的加速器。
二、以科學的法治政府評估為手段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進一步明確了法治政府的目標和標準,指明了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法治政府的內涵和外延是法治政府的基本構成要素,也是評估指標體系的基礎。近年來,部分地方政府開展的法治政府評估實踐,對于客觀評價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狀況,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起到重要促進作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通過一套科學的評估指標,對參與創建的地方政府的法治狀況進行評估,可以全面了解全國地方政府法治建設的狀況,通過地方政府間的比較,發現可以向全國推廣的地方政府創新舉措,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探索完善改進的路徑。發揮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在地方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評價、指引、推動作用,實現“以評促建”的功能。
三、以人民滿意為重點
法治政府建設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公民權利與自由的基本保障;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助推器,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守護者。社會公眾對于政府法治水平的感知更多基于個人體驗,通常不會因為政府形式上的法治建設而對政府的法治水平更滿意,而是更傾向于政府法治水平的提升能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哪些實質性的改善。在法治政府示范創建中注重專家和公眾的參與,注重人民滿意度測評,就是引導政府將法治建設落到實處,不搞法治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和“形象工程”,增強社會公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獲得感,并進一步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對法治社會的示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