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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維護自身勞動保障權益?日常工作中應該注意哪些維權事項?尋求救濟應該找哪些部門、走哪些程序?
遇到這些問題,請不要著急!我們特別開設“勞動監察為您護航”專欄,為大家答疑解惑、提供幫助,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
一、農民工欠薪維權的主要途徑
農民工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可以依法采取下列維權途徑:
(一)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再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在15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責令改正、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決定。
(二)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仲裁庭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三)向法院起訴或申請支付令
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可申請支付令。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溫馨提醒:遇到工資問題,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合理選擇救濟途徑,這樣才能事半功倍,促進矛盾糾紛解決。
二、農民工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需準備的材料
農民工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需準備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件及住所、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
2.投訴材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明確被投訴用人單位,即用人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
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具體投訴請求事項。
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支付憑證、考勤記錄等。
3.其他與投訴請求事項有關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