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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新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河湖長制工作落實,堅決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水質目標
渭河出境斷面水質不低于現狀;灃河、涇河出境斷面水質達到Ⅲ類;太平河、新河出境斷面水質力爭達到Ⅳ類標準。昆明池主要指標不低于現狀。(見附件1)
二、重點工作
(一)工業水污染防治
1.強化“10+3”小企業整治。建立常態化執法督察機制,加強執法督察力度,嚴格杜絕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重污染“10+3”小企業死灰復燃。
牽頭單位:新區改創局、新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新區公安局、新區國土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2.專項整治重點行業。加快水污染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繼續實行新(改、擴)建重點行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從源頭控制或減少污染物產生。
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新區改創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3.加大執法力度。組織開展水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聯合調查和移送機制。
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新區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二)城鎮生活污水治理
1.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新建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建設和投運。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率。2018年,新區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同時,開展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排放試點工作,確保出水主要污染因子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
2018年,建成空港北區污水處理廠、灃西渭河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灃東南污水處理廠、灃西灃河污水處理廠、灃西大王污水處理廠改擴建、涇河第二污水處理廠、西咸文教園生態污水處理廠。(見附件2)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環保局、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財政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國際文教園區
2.實施雨污分流改造。繼續強化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相應措施。新區建設、老區改造時實行雨污分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18年,制定截污納管與雨污分流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5公里。
牽頭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
配合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3.污泥安全處置與綜合利用。新建污水處理廠應配套建成污泥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以上。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4.城市黑臭水體防治工作。建立新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鑒別、定期排查各新城、園辦建成區黑臭水體,建立管理臺賬,加強信息公開,加大公眾監督力度,杜絕污水直排,提升新區水體環境質量。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5.推進納污坑塘治理工作。結合前期治理經驗,創新應用新的治理工藝,加快剩余102個納污坑塘治理,確保2018年底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同時構建健全的管護體制。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環保局、新區規劃建設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三)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
1.深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按照中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部署要求,以精準扶貧、鄉村振興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為抓手,以建設清潔鄉村、美麗鄉村為目標,嚴格按照《西咸新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行動計劃》,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2018年,新區完成60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環保局、新區規劃建設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
2.畜禽養殖污染控制。切實鞏固關停整治成果,持續推進禁養擴展區內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或搬遷工作。新(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要全面實施固液分離、雨污分離,建設完備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全面推進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
3.推進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扎實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涉農新城力爭建成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試點示范點。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在果園示范推廣環保技術模式,擴大有
機肥推廣面積。到2018年底,新區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不低于2017年水平;肥料、農藥利用率均達到35%以上。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國土局、新區環保局、新區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
(四)水資源節約保護
1.控制用水總量。嚴格取、用水單位用水定額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改創局、新區規劃建設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2.嚴格水功能區監管。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科學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合理建設水利工程,嚴格河道施工管理,確保水質安全。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完善昆明湖水量調度方案,保障重點水體重點區段生態基流。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改創局、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3.促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在再生水管網鋪設覆蓋區域,水壓滿足用水需求的情況下,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
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新區建成區再生水利用率保持在15%以上。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安裝建筑中水使用設施。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改創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4.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按照《西咸新區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和《西咸新區進一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重點對城區居民小區、公園綠地、道路廣場實施海綿城市建設改造,探索河道海綿化改造,減少初期雨水污染河流,實現雨水資源化利用。2018年,重點在灃西試點區域,優先選取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道路管網、建筑小區、公園綠地作為海綿城市建設樣板工程,并完成新渭沙濕地公園一期項目建設。
牽頭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
配合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五)嚴格保護飲用水和地下水
1.保障飲用水安全。做好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環境保障工作,嚴格水源保護區周邊區域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執法檢查,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每季度向社會公布飲用水水源水質、供水廠出水水質及用戶龍頭水質等安全狀況信息。
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新區城鄉管理局
配合單位:新區改創局、新區教育衛體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2.防治地下水污染。建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信息庫,加快推進改造工作。
牽頭單位:新區改創局、新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新區安監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六)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
1.推進水生態治理建設。按照《西咸新區水系規劃》總體要求,以建設擴水增綠現代田園城市為目標,以堤防建設、污水治理、河道綠化及景觀建設為重點,加快渭河、灃河、涇河等主要河流綜合治理工程。2018年,完成渭河灘區治理、釣魚臺濕地、新渭沙濕地公園一期、灃河綜合治理(世紀大道—灃河入渭口段)項目,加快推進涇河防洪暨生態治理項目、太平河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新渭沙濕地公園二期等水生態治理項目。(見附件3)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規劃建設局
配合單位:新區改創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2.實施“一河一策”提升水環境。聯合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加強對水污染治理相關技術研究,加大生態治水、生態治污力度,不斷創新治水的理念和方式。實施“一河一策”,加快編制境內河流一河一策治理保護方案,推進實施灃河“原位修復、泥水共治”試點治理,使灃河水質穩定達到Ⅲ類。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七)加強環境管理
1.深入開展排污許可制度。嚴格排污許可,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運行管理。
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2.完善自動監測體系。加快新區河流斷面自動監測體系建設,形成河流湖庫全覆蓋實時監測體系。完成新區市控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并投入運行。
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新城、園辦要落實河長制工作任務,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轄區年度方案,方案應對標水質目標,量化重點工作,落實責任分工,明確時間節點,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時報新區管委會并抄送新區環保局。新區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年度方案,并督導各新城、園辦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新城管委會、新區相關部門和各園辦要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解決突出的水污染問題,擇優選取建設必要性強、可行性論證充分、績效目標明確、對水質有較大幅度改善提升的水污染防治項目;要根據水質目標和功能區劃要求,嚴格環境準入和排放條件。
(三)加強信息公開。各新城管委會、新區相關部門和園辦根據《陜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各新城、園辦每月向社會公布本轄區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包括“紅黃牌”企業名單、黑臭水體防治情況、重點排污單位情況和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等,主動接受公眾監督。每月1日前向新區環保部門報送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新區環保部門匯總后于每月5日前向省環保廳報送。12月5日前,各新城、新區有關部門和園辦將年度自查報告報新區環保局匯總,經新區管委會審核后于15日前報送省環保廳。
(四)嚴格考核問責。對標年度目標任務,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將水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新城、園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未完成年度任務的,要約談各新城管委會、園區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未完成地表水年度目標的新城、園辦,暫停審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