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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西咸新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西咸新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會,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部門,西咸集團,各園辦,各駐西咸單位:

《西咸新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已經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抓好工作落實。



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2018年6月29日


西咸新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提出的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結合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氣污染防治現狀

(一)近年來空氣質量改善明顯。2013年以來,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始終把鐵腕治霾作為鞏固新區環境優勢、推進科學發展的一項政治任務和民生工程,認真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十條”)和《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計劃(2013-2017年)》及年度方案,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層層分解責任,成立工作機構,出臺系列方案,持續實施“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燒、增綠”六項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下降,空氣質量改善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新區空氣質量現狀。當前,新區空氣質量與省考要求、國家標準和群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2017年,新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6.99,較往年雖有所改善,但橫向比較,僅列全省十三個地市的第10位,空氣質量在全省和關中排名相對靠后;優良天數176天,與省考指標相差44天;六項指標中僅2項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2017年,灃東新城空氣質量單月和累計月排名基本處于關中67個縣區后十位,五個新城空氣質量指標中N02、臭氧濃度超標國家二級標準。2018年,汾渭平原被列入全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隨著新區大發展和自貿區建設,各類要素將不斷聚集,臭氧等復合型污染日趨凸顯或加重,空氣質量將成為新區綠色發展的突出短板。

(三)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能源結構不優。受清潔能源供應保障、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及市場機制等因素制約,電能、地熱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推廣困難大、矛盾多,能源結構中“一煤獨大”的局面急需加快調整。二是復合型大氣污染特征愈加明顯。近年來臭氧污染逐年加劇,呈現時段提前、濃度居高、逐年加重的特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呈快速增長趨勢,已成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明顯短板,成為影響新區夏季空氣質量的重要原因。三是對大氣污染成因的研究比較薄弱。對霧霾形成機理、源解析和污染遷移規律等研究不足,對冬季大氣污染成因、控制對策及健康影響研究不夠,現有環境管理手段尚不能適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綜合管理能力欠缺,科學治霾水平亟待提升。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和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五新”戰略任務,堅持把控制顆粒物排放和臭氧污染作為主攻方向,把調整結構、轉型升級作為治本之策,把聯防聯控、執法監管作為有效途徑,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從“煤、塵、源、車、綠”等方面入手,持續推進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顆粒物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助力宜居環境和營商環境建設。

(二)工作目標

以顆粒物(PM10、PM2.5)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臭氧(O3)前體污染物控制。到2020年,力爭優良天數達到266天,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6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明顯下降,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二氧化氮濃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在達標基礎上持續下降。

(三)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謀劃,標本兼治。按照短期和長遠結合,以長期為主,治標和治本結合,以治本為主,科學謀劃大氣污染防治奮斗目標,用切實可行措施,分階段推進空氣質量逐年改善。

堅持聯防聯控,全民參與。建立黨(工)委領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全面發動社會各階層積極動參與、宣傳、監督,推進目標任務落實。

堅持科技推動,創新舉措。聯合國內外優秀科研團隊,多角度運用治霾先進技術,有效發揮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等在大氣治理中的作用,不斷破解污染機理和防治途徑。

堅持督查考核,跟蹤問效。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立查立督,對反復出現的突出環境問題,按照中省環保督察信訪件模式,從嚴從快“提級督辦”,定期開展鐵腕治霾專項考核,以考促效。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1.優化產業結構。嚴格執行《關中地區治污降霾重點行業項目建設指導目錄(2017年本)》,關中核心區(見陜政辦發〔2015〕23號)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發電、燃煤熱電聯產和燃煤集中供熱項目,禁止新建、擴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項目。(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方案,2018年6月1日起,煤化工、石油化工、保溫材料、防水材料等行業企業限制產能50%。2020年,上述行業企業全部搬遷或關停,其中2018年完成20%,2019年完成60%。(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制定能源結構改革方案,改革完善燃氣特許經營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氣采、供、用體制機制,尋求更多企業和社會資本進入新區能源消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清潔能源供應和煤改潔工作進度。2018年完成新氣源啟用、燃煤熱源廠清潔化改造;到2020年,基本建成“無煤化”城市。(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3.嚴控煤炭消費總量。落實《關中地區重點企業煤炭消費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中地區熱電聯產(自備電廠)機組“以熱定電”暫行辦法》,加強節煤改造,禁止新建耗煤(原料煤和燃料煤)項目,對違規新建的項目,在實施責任追究的同時,由項目所在新城管委會予以取締,并與轄區當年煤炭削減任務掛鉤,實行煤炭削減任務倍量替代。以散煤削減為主,規上工業以燃煤削減為主,完成省上下達的煤炭削減任務,當年未完成削減任務的新城,將結轉累加至下一年度。(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負責)

4.推進城鄉散煤治理。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原則,深入推進散煤治理。通過整村推進農村居民、農業生產、商業活動燃煤(薪)的清潔能源改造和以電代煤(薪)、以氣代煤(薪)以及風能、太陽能和地熱能等清潔能源替代。2018年底前,實現城市及符合改造條件的地區民用散煤“清零”,對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地區繼續實行“煤本制”,應使用“潔凈煤+民用高效潔凈煤爐具”過渡。2019年底前,全面實現民用散煤“清零”。(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開展燃煤散燒治理專項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潔凈煤符合《工業和民用燃煤技術規范》(DB6101/T3009—2017)。以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為重點,每月組織開展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不合格煤炭行為,發現一例,取締一例。(新區質監局、新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負責)

5.加快推進清潔供暖。制定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2018年起,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氣、電、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熱供暖、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太陽能供暖、工業余熱供暖等),優先采用中深層地熱供熱方式和分布式清潔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備條件的,可接入集中供暖。2018年采暖季前,新區現有燃煤熱源廠全部完成清潔能源改造,未按時完成改造任務的燃煤熱源廠年底前全部淘汰。(新區改創局、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負責)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電表改造。(新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農村智能電表改造。(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6.完成燃煤鍋爐“清零”。2018年10月底前,除熱電聯產和20蒸噸/小時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鍋爐外,新區所有燃煤鍋爐、燃煤設施和工業煤氣發生爐、熱風爐、導熱油爐全部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7.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2019年底前,新區所有燃氣鍋爐全面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并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其中2018年不少于60%,生產經營類天然氣鍋爐全部完成。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80毫克/立方米。(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8.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完成已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由所在新城限期改用清潔能源,超期未完成的,一律拆除。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9.推進火電企業轉型改造。按照省上火電企業新布局,配合做好西安堅強電網和陜北至關中750千伏線路通道建設。2018年底前,大唐渭河熱電廠、陜西渭河電廠、西安西郊熱電廠完成火電機組熱電聯產改造,釋放全部供熱能力,采暖季,供熱機組嚴格按照以熱定電原則落實發電計劃,確保民生用電、用熱需求不受影響;非采暖季,在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減少或停止發電。(新區改創局牽頭,灃東新城管委會、秦漢新城管委會、國網西咸供電公司、陜西地電西咸分公司負責)

10. 推進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培育龍頭企業,示范帶動秸稈原料利用的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開展秸稈還田、青貯飼料、堆肥等秸稈綜合利用,建立秸稈等生物質去向溯源機制,可采取回購、分散式填埋等措施,確保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從源頭上減少秸稈焚燒現象。2018年底前,農業種植養殖等生產設施全部使用液化天然氣、電供暖等清潔化保溫,杜絕使用散煤、秸稈、玉米芯、枯枝落葉等生物質燃料。(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11.深化經營性散煤治理。對以散煤為燃料的餐飲、燒烤、工業生產、小作坊、洗浴、石灰窯、磚瓦窯等經營性單位(個人)、企事業單位食堂的燃煤設施,發現一例、取締一例,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反彈。(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環保局、新區國土房管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二)持續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12.嚴格新增移動源準入管理。制造、進口、銷售、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外埠轉入的機動車必須進行環保定期檢驗與安全技術檢驗,并達到國Ⅴ排放標準,否則不予轉入和登記。2020年底前,視情提前實施機動車國Ⅵ排放標準。(新區公安局、新區環保局牽頭,新區改創局、新區質監局負責)

所有制造、進口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裝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第三階段要求的柴油機。(新區環保局牽頭,新區質監局、新區改創局、新區市場監管局、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公安局負責)

加強銷售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銷售不符合環保一致性要求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企業。(新區改創局、新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負責)

13.加快老舊移動源淘汰更新。制定出臺高排車輛及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推動政策。分年度推進國Ⅱ及以下汽油車和國Ⅲ及以下柴油車淘汰更新,鼓勵和支持高排放車輛和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新區公安局、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負責)

14.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加快城市公交、廠區通勤、出租以及環衛、物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及配套設施建設。(新區改創局、新區財政局、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負責)

2018年5月1日起,不再新增(更新)非電動出租車、公交車;2018年底前,全區公交車全部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財政局牽頭)

15.規范機動車環保檢驗。落實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監測機構技術規范要求,嚴格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檢測機構暫停或取消其檢測資格。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新區環保局、新區質監局牽頭)

16.強化機動車排放抽查。環保、公安聯動,上下協同,采取移動遙測、固定遙測、人工檢測以及設點檢查、上門抽查、流動巡查等方法,加大對日常運行機動車排放狀況的監督抽測力度。2019年底前,力爭實現道路抽測數據實時上傳。(新區環保局、新區公安局、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開展對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機場巴士)、貨運車等高排放車輛的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監督抽測。加大貨運車輛污染治理力度,強化綜合執法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環保局、新區公安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17.實施超標車強制維護。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強制維護(I/M)制度,細化完善強制維護體系建設,對不達標車輛,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加強維修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排放維修造假企業。(新區環保局、新區公安局、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18.從嚴管控非道路移動機械。2018年11月1日起,新區范圍內禁止使用不符合國Ⅲ標準要求的挖掘機、裝載機、叉車、壓路機、平地機、推土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19.加強油品監督管理。2019年1月1日,全面供應符合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全面加強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油行為,確保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油品全覆蓋。(新區改創局、新區質監局、新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0.建設綠色交通體系。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公共交通一體化建設步伐,實現公共交通無縫連接。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軌道辦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配合實施《關中城市群城際鐵路網規劃》,加快推進城際交通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地鐵等軌道交通建設。(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軌道辦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1.提升監管監測能力。推進在用機動車尾氣檢驗和監管平臺建設。2018年,建立固定遙感監測、黑煙車抓拍、機動車環保違法管理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申報管理系統。2020年前,建立轄區移動源污染防治信息平臺,實現新區、新城兩級管理平臺聯網,全面提高監管能力建設。(新區環保局、新區公安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三)全面整治面源污染

22.嚴格執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間,新區除地鐵(輕軌),市政搶險和搶修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涉及土石方作業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確需施工的,由項目所在地新城管委會(園辦)申請,經新區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并報管委會批準后可以施工,施工項目要向社會公示,并嚴格加以管理。對施工期間違規的企業,按相關規定從嚴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嚴禁以各種借口將“禁土令”降低標準,減少時限、縮小范圍。(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3.提升工地揚塵管控水平。嚴格控制建設、出土、拆遷工地揚塵污染排放,采取“精細化管理+紅黃綠掛牌結果管理”模式,嚴格落實“六個100%”和“七個到位”及《施工工地場界揚塵排放限值管理辦法》。2018年6月底前,新區所有施工工地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主管部門管理平臺聯網。逐年增加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探索施工工地使用防塵布全密閉施工模式,出臺不誠信施工單位退出市場機制和取消招投標資質機制辦法,對落實揚塵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曝光,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24.控制各類道路揚塵污染排放。按照“海綿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嚴格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2018年,建成區車行道機械化清掃全覆蓋。每年新增吸塵式道路保潔車輛不得低于新增保潔車輛的50%,逐步淘汰干掃式老舊設備。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部位的清掃灑水,減少道路揚塵污染。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衛星定位系統,保持全密閉營運狀態,堅決杜絕超載、拋灑等現象,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全密閉性能檢測,凡不合格的一律禁止營運。(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提高城鄉道路硬化率,優先采用具備滲水、吸塵的新型路面材料鋪設。全區所有渣土車輛固定停放地、各類貨運車輛集中停放地路面全部硬化,并配備抑塵設備。(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加強國省道和縣(鄉)公路及村道揚塵污染防治,提高清掃保潔、灑水降塵頻次,降低道路二次揚塵污染。(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25.加強堆場揚塵排放管理。嚴格落實煤炭、粉煤灰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強化兩類企業及二灰石拌和廠揚塵污染治理,配套建設密封物料倉庫,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園辦負責)

26.深化“三場(廠)”揚塵污染治理。對保留的砂石場、白灰場、黏土磚廠必須建設具備圍擋、覆蓋等防風抑塵措施的物料倉庫,嚴禁露天堆放,砂石場、黏土磚廠物料采集、裝卸過程中必須采用濕法作業。(新區國土房管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7.全面禁止露天焚燒污染。嚴格查處焚燒垃圾、落葉、雜物等污染行為,重點做好傳統節日、“夏秋”兩季等時段煙花爆竹燃放、祭祀燒紙、秸稈焚燒等污染管控。(新區城鄉管理局、新區公安局、新區人社民政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監管水平

28.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到2020年,完成所有列入國家《固定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固定源的排放許可證核發,未按國家要求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全區所有排污企業于2018年底前必須實現達標排放;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必須按照環保部門核定的總量排污,凡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企業一律停產整治,限期內未完成整治的一律依法予以關停。(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9.深化工業污染源監管。將所有固定污染源納入環境監管,對重點工業污染源全面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嚴格落實《陜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和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督導污染源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監督污染源企業確保在線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對涉氣污染源企業每季度開展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及時報環境保護部門。鼓勵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會化專業機構開展監測和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管理。(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30.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控。全區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和經營場所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并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對油煙凈化效果進行全面普檢,凡達不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安裝標準及排放限值的,一律停業整改;全面整治夜市攤點油煙無組織排放,規范治理露天燒烤污染,嚴防有煙燒烤“死灰復燃”。(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在煤化工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推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制造、工程機械制造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加強VOCs監督性監測能力建設,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VOCs排放重點工業園區建設VOCs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2018年底前,全面取締無證無照小汽修企業,所有汽修行業完成噴烤漆廢氣深度治理。(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31.剛性整治“散亂污”企業。完成具有固定設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產性“散亂污”工業企業的整治。2018年7月1日前,再次摸底核實“散亂污”企業,實行拉網式排查和綜合整治,并實現動態清單式管理。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死灰復燃、異地轉移。(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五)切實強化重點時段污染防控

32.全面開展“夏防期”攻堅行動。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為“夏防期”,對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實施限產,對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產能限產50%以上,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10:00-18:00停止生產)。(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新區所有民用建筑內外墻體裝飾、市政道路劃線、欄桿噴涂、建筑工地內噴漆等作業,禁止使用含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涂料。(新區規劃建設局、新區城鄉管理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33.全面實施“冬防期”攻堅行動。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為“冬防期”,對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保溫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煤化工、石油化工行業產能限產50%左右,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根據省上采暖季優化電力調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峰生產,火電燃煤機組在保證居民、企業正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減少發電,熱電企業嚴格落實以熱定電,禁止超負荷發電,對尚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含自備電廠)全部予以停產。(新區改創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34.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排放。根據源解析結果和污染物排放構成選取應急管控重點對象。根據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確定同行業企業管控次序,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綜合控制措施,全力削減污染峰值。建立重污染應急管理評估系統(包括應急措施動態管理、應急方案減排量測算、應急預案效果預評估、后評估等)。積極推進關中地區大氣污染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協同應對重污染天氣。(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六)堅持全民共治

35.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落實《陜西省網格化環境監管指導意義(試行)》,結合新區社會化網格管理平臺,進一步細化網格長、網格員職責,規范網格化管理運行機制,搭建上下聯通的網格化管理監控平臺,形成“以專為主、專兼結合”的網格員隊伍,健全培訓、監督、考核、獎懲為一體的網格化管理體系,真正實現鐵腕治霾日常監管全覆蓋、無盲區。(新區環保局、新區綜治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36.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傳引導機制,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強化輿論宣傳,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全面公開環境空氣質量和企業排污信息,定期在媒體公開曝光嚴重違法違規企業信息,倒逼企業履行環保責任,發揮社區、街道及社會各界力量,共同營造綠色生活,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圍。暢通監督渠道,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機制,引導公眾進一步理性認識、科學應對、主動參與、積極作為。(新區黨工委宣傳部、新區環保局牽頭,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優化治霾體制機制。強化鐵腕治霾工作機構建設,設立鐵腕治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優化內部機構,配齊配強力量,實現指揮體系高效運轉。充分運用掛圖作戰、月度例會、督查督辦等有效手段,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全區鐵腕治霾工作扎實開展。(新區黨工委組織部、新區治霾辦負責)

(二)落實治霾管理責任。按照“行業牽頭、屬地管理”的原則,新區各牽頭部門是行業監管的責任主體,要加大對牽頭工作的組織推進、督導督辦,扎實推進治霾專項工作落實。各新城管委會、園辦是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統籌安排、嚴密組織,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新區相關部門,各新城管委會、各園辦負責)

(三)完善激勵保障政策。完善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用地、用電、財稅、價格等政策措施。按照“獎優罰劣”原則,實施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加大財政保障力度,調整財政資金使用方向,重點支持清潔(新)能源推廣、工業污染治理、燃煤(燃氣)鍋爐改造、VOCs治理、秸稈綜合利用、現代農業設施治理、“散亂污”企業整治、治霾科學研究、網格化建設、環保能力建設等工作,大力推行政府綠色采購。(新區財政局負責)

主動協調省市物價部門,優化調整農村地區峰谷電價執行政策,調整峰谷電價時段,適應農村居民生活習慣,實行農村居民購置電采暖設備補貼和采暖用電價格補貼。(新區改創局負責)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圍繞增強清潔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建設完善燃氣管道、熱力管網、儲氣設施、輸配電網、充電樁、儲氣調峰等基礎設施,滿足煤改清潔能源需要。促進鄉鎮和農村地區天然氣等管網競爭性接入。多渠道協調爭取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積極推廣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項目,滿足清潔能源使用需求。(新區改創局、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

(五)建設智慧環保平臺。科學編制污染源排放清單,構建環保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新區所有鎮(街)空氣監測小微站全覆蓋,開展大氣污染在線源解析,實現空氣質量數據、重點污染源數據、執法監管等信息的互聯共享和動態更新,提高大氣污染治理的精準度,實現對環境質量及污染源排放情況的靶向管控。(新區環保局負責)

(六)開展巡查執法和專項督查。落實雙隨機制度,開展常態化環境執法檢查,重點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環境問題突出、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甚至惡化的開展專項督查。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新區環保局負責)

(七)提升科技治霾水平。利用科技資源,聘請專家團隊,集中破解治霾難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強重污染天氣過程動態溯源基礎能力建設。通過教育培養、外派學習,提升隊伍專業能力;采取技術交流、講座輔導、座談會商等形式,爭取中省專家和頂級機構的科研支持,發揮好“外腦”和“智囊”的作用,為科學治霾、精準治霾提供指導。(新區環保局負責)

(八)嚴格考核問責。將空氣質量目標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未能完成年度和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實施最嚴格的追責問責制。(新區監察局、新區治霾辦)


附件:1.2018-2020年各新城空氣質量PM2.5考核指標

   2.2018-2020年各新城優良天數目標任務表



附件1

2018-2020年各新城空氣質量PM2.5考核指標

單位:微克/立方米

區 域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空港新城

70

67

64

灃東新城

70

67

64

秦漢新城

70

67

64

灃西新城

70

67

64

涇河新城

70

67

64

附件2

2018-2020年各新城優良天數目標任務表

單位:天

區 域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空港新城

218

246

266

灃東新城

218

246

266

秦漢新城

218

246

266

灃西新城

218

246

266

涇河新城

218

246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