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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城環保局:
根據陜西省《2018年陜西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要求,結合新區監測工作實際,新區環保局決定開展新區降塵量監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點位布設
每個新城布設一個降塵監測點位。降塵點位布設執行以下原則:點位布設應反映區域環境空氣降塵量水平;選取區域內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點位;點位選擇需結合近年該點位顆粒物濃度確定;點位附近不應有高大建筑物,并避開局地污染源。點位布設結果于2018年7月16日前報新區環保局備案。
二、監測頻次
監測頻次為每月監測一次,點位布設完成后的下月結合實際開展監測工作,每次采樣周期30±2天。為保證月初統一時間報送數據,規定采樣周期開始日期為每月30日(2月為28日)至次月1日的一天,結束日期為下月30日(2月為28日)至次月1日的一天。
三、監測要求
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新城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監測。監測工作需嚴格按照《環境空氣降塵的測定重量法》(GB/T 15265-1994)開展。
請各新城于次月4日前向新區環保局報送上月監測數據。
聯系人:吳春辰 029-33585982
陜西省西咸新區環境保護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