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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28日電 今日上午,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4起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的辦理情況。發布會現場,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尹建業通過視頻連線介紹了陳輝民案情況。宜黃“7·12”陳輝民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系新中國成立以來江西省目前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2020年6月5日,江西高院二審宣判,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涉黑系列案的其他103名被告人均判處相應刑罰。
尹建業介紹,2000年以來,陳輝民、陳輝發陸續糾集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在撫州市宜黃縣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經營黃賭毒,牟取非法經濟利益,影響十分惡劣。
一是,嚴重破壞社會治安。該涉黑組織呈現“三多一長”特征,即人員多,擁有成員120余人;槍支多,涉案槍支24支;罪名多,實施違法犯罪107起,致6人死亡,涉及罪名20個;時間跨度長,橫行宜黃長達14年。
二是,侵蝕基層組織政權。該涉黑組織采取威逼利誘,暴力和賄賂相結合的手段,操縱農村基層“兩委”選舉,安插組織成員或代理人當選村“兩委”負責人。
三是,成鏈條腐蝕公職人員。陳輝民、陳輝發將涉黑犯罪所得的部分資金用于成立吉發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目的就是拉攏腐蝕公職人員,10名國家工作人員因充當該涉黑組織“保護傘”被判刑,45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責編:溫璐、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