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長期組織“黑車”在后衛寨地鐵站非法營運,并收取所謂“管理費”獲利。昨日,長安區法院審理了韓某某三人“行霸”惡勢力案,該案將擇日宣判。
交了“管理費”才能在地鐵站口載客
韓某某、李某、蘇某以及姜某都經營從西安玉祥門跑咸陽的拼坐出租車,營運過程中幾人互相認識。地鐵1號線開通之前,李某、蘇某以及姜某合計,地鐵1號線開通以后估計玉祥門的生意會越來越差,相反1號線終點站后衛寨地鐵站將會出現大量到咸陽的乘客,三人便考慮轉移到后衛寨地鐵站附近營運,但同時肯定也有其他車輛到地鐵站營運,他們希望能將后衛寨地鐵站的營運生意壟斷。
三人打定主意后,便找到韓某某商量此事,商議由韓某某帶頭找一些出租車或私家車固定在后衛寨地鐵站站口拉客,這些車輛必須繳納一定的“管理費”,否則不能在地鐵口拉客。據韓某某稱,三人之所以讓他帶頭,是因為他在社會上的關系比較多,出現問題后可以找人解決。
從2014年4月開始,韓某某、李某、蘇某糾集姜某、駱某某等人在西安地鐵1號線后衛寨站站口附近,組織張某某、王某某、王某等出租車司機以及一些私家車司機拉客營運。他們建了一個微信群,李某、蘇某負責對加入該微信群的出租車與私家車司機每月收取600元到1000元不等的“管理費”,然后將“管理費”交給韓某某分配處理。
蘇某稱,建立這個群主要是為了方便管理司機,只有群里的司機可以在后衛寨地鐵站站口拉客,對于那些未加入該微信群的出租車司機則采取阻攔、威脅、打罵等手段進行驅趕,禁止在后衛寨地鐵站附近載客營運。群里的司機數量最多時有20多人。
安排“值班人員”在地鐵站口維持秩序
為了保證團伙利益穩定,韓某某幾人對繳納了“管理費”的司機有著嚴格的管理。首先,他安排李某、蘇某、姜某輪流在地鐵站附近“值班”管理入群司機,這些司機必須聽從“值班人員”安排按順序排隊,并且不能挑座,否則就要進行罰款、停運或者踢出群。此外,“值班人員”還負責驅趕那些未交“管理費”的營運車輛在地鐵站口拉客。
蘇某稱,對于那些沒交“管理費”的司機要在地鐵站口載客,除了有一次與一名咸陽的出租車司機發生了肢體沖突外,他們“值班人員”一般都是采取阻攔乘客上車、拔對方車鑰匙等方式。
李某、蘇某均表示,他們輪流在地鐵站“值班”每個月可以從韓某某那拿到2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工資,他們本來就以為這是一份工作,沒意識到違反了法律。
2018年9月、10月,韓某某、李某、蘇某先后被警方抓獲,姜某被另案處理。今年1月,韓某某、李某、蘇某三人被移送至長安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韓某某、李某、蘇某團伙收取“管理費”共獲利40多萬元。
檢察院認為,韓某某、李某、蘇某為非法壟斷地鐵站口的出租車客運市場,長期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強拿硬要他人財物、任意驅趕攔截他人車輛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張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