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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區人民法院昨日開庭審理齊某、萬某搶劫一案 記者 翟小雪 攝)
本報訊(記者劉曉云)3月30日,本報以《散發招嫖卡片色誘設局實施搶劫》為題,報道了以杜某為首的惡勢力集團,在西安市內多家酒店、賓館,采取暴力脅迫的方式,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事情。昨日上午,碑林區法院在該院第三法庭公開審理了該惡勢力集團被告人齊某、萬某搶劫一案。
碑林區檢察院指控,從2018年9月開始,杜某通購買電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印刷招嫖卡片,指使茍某等人,在一些酒店分發。同時,通過微信、電話統一對外聯系招嫖人員,并以“賣淫女”提供虛假色情服務為由,多次強行劫取招嫖人員財物,在索要“服務費”“安全費”遭到被害人拒絕后,還對被害人進行毆打、并用辣椒水向被害人面部噴射,持電警棍擊打被害人身體,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一審法院查明,他們已經構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杜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其余8名被告人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期。
2018年12月26日,這起案件在碑林區法院進行了一審宣判后,包括杜某在內的5名被告人提起了上訴。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作出了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團伙中齊某、萬某兩名嫌疑人一直在逃,不久前被抓獲。4月1日,這兩名嫌疑人在碑林區法院受審,公訴機關以涉嫌搶劫罪對兩人提起公訴。在犯罪過程中,被告人齊某、萬某分別參與搶劫犯罪活動1次,涉及犯罪金額28876元及手機1部、金戒指1枚。庭審中,兩人均表示認罪悔罪。該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