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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濤因販毒罪被判處拘役 本報記者李宗華攝
從鴉片、海洛因等傳統毒品到搖頭丸、冰毒、K粉等層出不窮的新型毒品,一旦沾染上這些白色惡魔,便會被拖入萬丈深淵。
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西安中院及各區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件,嚴厲懲處毒品犯罪,教育群眾認清毒品危害,遠離毒品。
昨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毒案件,其中包括一起一次查獲20公斤毒品的特大案件。該案5名被告人中,2人被判死刑立即執行,1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西安中院審理查明:2016年3月份以來,被告人李軍良多次從被告人吳榮軍處以每克33元至35元不等的價格購買毒品冰毒,并運輸至西安。除自己吸食外,還將毒品以每克110元至130元不等的價格販賣給被告人吳曉衛、惠北印和吸毒人員劉某。吳曉衛從2016年4月份至案發,共計向李軍良匯出47萬余元購買毒品。所購毒品除自己吸食外,還以每克150元至17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其他吸毒人員,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楊淑會明知李軍良販賣毒品,還為其提供收取毒資的銀行卡,籌措毒資,并幫助李軍良為他人運送毒品。
2016年10月1日,李軍良再次前往廣東尋找吳榮軍購買毒品,以50.55萬元的價格買到冰毒20公斤,用20個白色塑料袋包裝,藏匿于車輛的后備廂及備胎處,不料回到周至縣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后惠北印、吳曉衛等人也相繼落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榮軍、李軍良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巨大,僅查獲的毒品數量就達20公斤,吳榮軍還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吳曉衛販賣毒品數量大,且拒不供認罪行。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吳榮軍死刑;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李軍良死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吳曉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3名被告人同時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淑會、惠北印有期徒刑15年、9年,并處罰金。
同時宣判的另外兩起毒品案中,被告人衛某從四川成都一毒販處購買150余克海洛因,乘坐大巴車運至西安,被判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齊某從河南省周口市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運至西安,在西八里新村村口被抓獲,查出毒品993.49克,被判處無期徒刑。
運毒落法網 最小者年僅15歲
昨天,西安市新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兩起運輸毒品的案件,涉案4人中,兩人是90后,其中一人案發時僅有15歲。
今年25歲的張冬是湖北人。2016年3月,張冬經“東子”(身份不詳)介紹認識“胖子”(身份不詳),隨后跟隨“胖子”從西安到云南勐海縣打洛鎮附近某村。“胖子”要求張冬體內藏毒,但其嘗試兩次均未能吞食下去。3月23日,趙某(未滿16周歲,另處)在同一地點完成吞食毒品,“胖子”遂安排張冬陪同趙某將毒品運至西安。
3月24日,張冬和趙某先乘坐航班從西雙版納到了昆明,25日又乘坐航班飛往西安,隨后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被公安機關抓獲。25日14時至18時,趙某在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解放門派出所先后從體內排出用透明膠帶包裹的毒品疑似物37包,凈重219.1372克。后公安機關從上述疑似物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達64.1%至69.7%。
昨天,新城區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后認為,張冬雖未直接攜帶運輸毒品,但在明知趙某體內藏有毒品的情況下,仍護送趙某將毒品從云南運至西安,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判處張軍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8萬元。
2017年5月,30歲的渭南小伙達凱受雇于代力,二人約定以8000元為報酬,由達凱以體內藏毒的方式,攜帶毒品到西安。
2017年5月16日,達凱攜帶毒品疑似物從西雙版納乘坐航班前往西安,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被新城分局自強路派出所民警抓獲。審查期間,達凱先后排出2粒用黑色膠帶紙包裹的毒品疑似物。經鑒定,該2粒毒品疑似物凈重100.7358克,從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
昨天,新城法院分別以運輸毒品罪,判處達凱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000元;判處代力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
吸毒七年散盡家財 一念之差身陷囹圄
好不容易戒掉毒癮讓人生重回正軌,近期一念之差進行了一次毒品交易,梅濤(化名)的生活又被毒品毀了。昨天,他因販賣毒品罪被雁塔區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43歲的梅濤是周至縣人。據雁塔區檢察院指控,2018年4月17日17時許,吸毒人員張某某電話聯系梅濤欲購買毒品。同日18時許,雙方按照約定在雁塔區西三環石橋立交橋下路邊進行交易,后被公安機關抓獲。警方當場從張某某身上查獲疑似毒品一小包,從梅濤處查獲販賣毒品所得的手鐲一個。經鑒定,從張某某身上提取的灰白色粉末狀物品凈重0.0322克,從中檢出海洛因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梅濤販賣毒品海洛因0.0322克,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梅濤當庭認罪。據其稱,自己2008年至2014年曾吸毒,這次販賣的毒品是他以前“吸剩下的”。梅濤告訴三秦都市報記者,他與吸毒人員張某某已經認識了好幾年,張某某先后被強制戒毒兩次,這次事情發生前,其剛從強戒所出來不到一個月。
“那天他突然聯系我幫他‘買貨’,我說我已經不碰這些了。后來他一直求我,我就想到了自己剩下的這一點,沒想到這次經歷讓我付出了這么沉重的代價。”梅濤說,幾年的吸毒經歷迅速掏空了他的家底,也讓他的身體越來越差。后在社區幫助下,他戒毒成功,還找了份不錯的工作。沒想到毒品又一次毀了他的生活。“我以后堅決不會再碰這東西了,同時也想以我的經歷告誡其他人,無論如何也要遠離毒品。”本組稿件由本報記者張晴悅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