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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樊華)6月2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對安某惡勢力敲詐勒索犯罪團伙漏網成員,被告人馬某某案件進行了公開審判。來自浙江建工集團西安分公司以及轄區機關單位干部職工、社區群眾代表現場旁聽了庭審。
2018年7月12日,安某、段某、樊某某惡勢力敲詐勒索犯罪團伙一案已在碑林法院公審判決并交付執行,但該團伙漏網成員馬某某一直負案在逃。該案作為碑林法院發現、審查、確認,并成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法院首起判決的涉黑惡案件,碑林法院高度重視,由院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組長張琳明親自擔任審判長公開審理,并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報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審理后,碑林法院多次督促檢察、公安機關對該犯罪團伙漏網成員加緊追逃。
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馬某某迫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巨大的壓力和威懾,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之下向其原籍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碑林分局迅疾前往將其押回并偵查審訊。
法庭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起,被告人馬某某與罪犯安某、段某、樊某某(均已判刑)等人經預謀后結成犯罪團伙,由被告人馬某某在本市西大街邁阿密酒吧門口尋找作案目標并用手機傳遞信息,其他人在酒吧門口等候飲酒后從該酒吧出來并駕駛機動車輛的被害人,尾隨并故意與被害人駕駛車輛發生碰撞,利用被害人飲酒不敢報警的心態從被害人處敲詐錢財。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3日期間,被告人馬某某參與該團伙以上述方式實施敲詐勒索犯罪3次,敲詐數額10000余元,并故意碰撞造成被害人車損,后一直潛逃,直至2019年4月24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庭審最后,法官正告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面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凌厲攻勢,要放棄幻想,不要心存僥幸,必須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迅速向政法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該案將擇期宣判。
據介紹,碑林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積極貫徹各項工作要求,出重拳、下重手,持續加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力度,不斷擴大專項斗爭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營造轄區掃黑除惡強大聲勢和政策感召,極大地震懾了涉黑惡犯罪分子,提高了人民群眾與黑惡犯罪作斗爭的勇氣和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