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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11月26日12時,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批交辦涉及西安市生態環境信訪件289件,現將第十八批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1 | 受理編號為212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歐亞六路以南浐水西路派出所后面有加工塑料井蓋的,氣味大,駕校車和沙土車車輛運行中噪聲擾民且揚塵大。每天12點-17點。 | 浐灞國際港 | 經核查,群眾反映的場地內未發現加工塑料井蓋、氣味大情況;場地內無駕校存在,且大面積為砂石子地面,不存在駕校車輛噪音擾民和造成揚塵現象。在巡查中發現場地局部被村民用于廢品回收,有收集廢塑料制品的情況。 | 否 | 總部創意產業園已對該地塊存在的廢品回收站進行了清理,并對裸露地面進行了覆蓋。 | 是 | |
2 | 受理編號為213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經開區鳳城12路與明光路旭景崇盛園小區H酒店樓頂8臺中央空調噪聲擾民。多次投訴無果,去年經開城管局回復整改,加裝了鐵皮圍擋,但是對噪聲沒有隔音效果,反而噪聲更大。樓頂電機噪聲擾民。投訴人訴求,按國家標準加裝降噪設備。 | 經開區 | 經核查,群眾反映H酒店為西安艾唯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距離旭景崇盛園小區8號樓直線距離80米左右,樓頂放置有4臺中央空調外機、4臺空氣能熱水器外機及3臺電機。現場檢查時,該酒店產生噪聲的設備為西側2臺中央空調外機及1臺電機,現場加裝有鐵皮材質的擋板。調閱了2023年12345市民熱線平臺,共收到市民投訴3次,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均及時進行了處置,并對投訴市民進行了電話回訪。 | 是 | 2024年11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小區8號樓室內開展晝、夜間環境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超標。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對該酒店涉嫌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約談酒店負責人要求整改。該酒店已提交了整改方案,承諾整改完成前,22時后關閉部分設備避免噪聲擾民。 | 是 | |
3 | 受理編號為214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天臺五路中段閆十村附近二手車院子里面的砂石廠里面有拉沙子的車輛經過,道路遺撒,路面臟污,污染環境而且噪音大,影響居民生活。每天夜間深夜12點以后。 | 西咸新區 | 經核查,群眾反映的二手車場所為三六九二手車批發,院內原存在1處砂石廠。現場核查時原砂石場已完全清空,廠房已改作停車場,未發現砂石物料堆放、拉砂車輛進出,無道路遺撒,路面臟污現象。 | 否 | 無。 | 是 | |
4 | 受理編號為215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關于長安區韋曲街道南長安街壹號小區西門星馳臺球俱樂部噪音擾民,編號042和078的問題都有虛假回復。案件通報中,是由長安區文化旅游局為主進行的相關處理。然而,文旅局以前從沒有參與處理過,更不是噪聲處理專業部門。此次處理問題也沒聯系過我。長安區環保分局給出的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指出需要做“加厚地面地毯”等措施,然而,臺球廳明確給各部門和各執法機構表態拒絕做有效整改。環保部門10月底給市監局長安分局的工作函中明確表示,建議此處改變營業內容,同時環保也給物業發了通知,明確此處不適合做夜間營業的娛樂場所和體育場所。兩年來,受害者被噪音迫害的有家不能回,還被深夜噪音造成嚴重精神傷害,心電圖開始不正常,被確診為嚴重抑郁和嚴重焦慮,失眠,同時經常出現應激反應。請政府部門處理商家的選址不當,勸不良商家搬離此處,找到合適的地方能夜間營業。 | 長安區 | 該信訪投訴問題為重復投訴。2024年11月20日再次現場檢查時,場所的地面地毯未加厚。臺球廳負責人擔心花錢加厚地毯后,投訴人仍不滿意,故積極性不高。長安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作為文體娛樂行業主管部門,與臺球廳負責人協商縮短夜間營業時間,與社區、物業協商在二樓屋頂連接處采用加裝隔音防火棉進行降噪處理,并將查處情況回復投訴人。 | 是 | 臺球廳負責人表示位于投訴人家下方的麻將房在夜間22時后不再使用。韋曲街道辦、南長安街社區和物業再次與投訴業主進行協調,目前投訴業主已在公安部門立案,公安部門正在調查取證。 | 是 | |
5 | 受理編號為216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高陵區涇渭南路大唐新干線小區B2號樓與B1號樓之間鍋爐噪聲擾民。 | 高陵區 | 經核查,該小區原有天然氣鍋爐無法進行低氮改造,在原地下鍋爐房上方綠地(B1樓與B2樓之間)架空離地建設25組空氣源熱泵替代原有然氣鍋爐。現場檢查時,項目整體未完工驗收,已開始啟動供暖,運行設備20組,工人正在進行管道保溫和巡檢平臺搭建等施工作業。 | 是 | 2024年11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該供暖設備進行噪聲監測,10個點位晝間超標1個、夜間全部超標。高陵區對物業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要求按技術規范將原半封閉防護修改為全封閉式防護,項目驗收時開展噪聲監測,并將監測整改等內容向小區業主公開。 | 是 | |
6 | 受理編號為217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灞橋區灞橋街道呂家堡村119號西安萬沃再生資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垃圾不分類,揚塵大,手續不全,非法營業,道路被壓得坑坑洼洼(遇到檢查時就關門),影響村民生活。 | 灞橋區 | 經核查,西安萬沃再生資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正常生產,建設一條破損及篩分生產線,環保手續齊全,辦理了《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置(消納)證》,歷次檢查中無“關門”或“拒絕檢查”情況發生。現場存放約500噸垃圾暫未完成分類工作,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存在廠區地面保潔不到位的情況。該村道破損主要由于道路兩側3家企業的運輸車輛通行所致。 | 是 | 灞橋區城管執法局要求萬沃公司對垃圾及時分類處理,并合法拉運處置,落實廠區地面清掃灑水常態化保潔。灞橋街道邵平店村委會協調3家單位共同對村道路面進行硬化修補,計劃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 是 | |
7 | 受理編號為218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科技二路與西三環交匯處東北角綠化帶里面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 高新區 | 經核查,科技二路與西三環交匯處東北角綠化帶堆放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 是 | 魚化寨街道辦和高新區城管局已對該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進行了清理。 | 是 | |
8 | 受理編號為219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魚化璟苑小區與左岸春天小區、天朗藍湖樹小區之間有一條路未硬化,道路泥濘,淤泥很深,進出很不方便。 | 高新區 | 經核查,群眾反映規劃道路為魚化寨街(化龍三路至魚化一路段),道路主體建設已完成并通車放行。魚化一路至魚軒巷段由于土地收儲、拆遷未完成,建設用地未移交,無法建設。目前群眾依靠臨時道路出行。 | 是 | 待移交建設用地后,高新區督促建設單位6個月內完成主車道建設。 | 是 | |
9 | 受理編號為220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鳳城八路鹽東小區南1門外,四層商鋪整個一排都是餐飲(具體位置就是小駱駝燒烤那一排餐飲店),夜間至凌晨樓頂風機噪音擾民,影響居民正常休息,餐飲店太多,樓頂的風機也不清楚具體是哪幾家店的。 | 經開區 | 經核查,群眾反映的鹽東社區6號樓為商住一體樓,裙樓1至4樓為商業。該小區南門商鋪頂層平臺共放置有10套油煙凈化設施(其中3套已廢棄),均有獨立煙道,并有3臺中央空調外機。其中,王寶器麻椒魚有1套油煙凈化設施,小駱駝燒烤有3套油煙凈化處理設施,均位于商鋪頂層平臺東側,現場核查時設備運行聲音較大。其余3家商戶的3套油煙凈化設施,1家銀行的3臺空調機組,均在21時以后不啟用。 | 是 | 2024年11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夜間營業的王寶器麻椒魚、小駱駝燒烤開展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超標。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對2家商戶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約談負責人要求整改。2家商戶均已提交了整改方案,承諾整改完成前,22時后關閉部分設備避免噪聲擾民。 | 是 | |
10 | 受理編號為221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清涼寺北路龍湖紫宸小區二期南區底商違規開餐飲,私建油煙管道,小區在人行道上私自建電動車充電樁。 | 雁塔區 | 經核查,該小區二期南區底商是純商業,有餐飲門店5家(1家暫停營業),4家均已安裝油煙凈化器,且油煙凈化設備正常運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底商未配套建設專用煙道,違規新建產生油煙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私建油煙管道。 經核查,該小區建設的電動車充電樁涉嫌侵占公共綠地,目前正在調查取證中。 | 是 | 依據《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雁塔區對正常營業的4家餐飲單位進行立案,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 杜城街道辦、雁塔區城管執法局約談了物業公司,下達了《立案通知書》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進行立案調查,要求限期拆除違規充電樁,盡快恢復綠化。 | 是 |
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安市時間: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29—86105065,郵政信箱:西安市A266號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