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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總體上還存在“放權”不夠徹底、“管理”不夠到位、“服務”不夠周到的現象,國家出臺的有些政策措施還沒有在基層得到很好的落實,還不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針對這種情況,要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不斷優化科技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大幅度提升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效率及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兩院院士大會上指出:“科技體制改革要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闖難關,破除一切制約科技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目前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不少成就,但總體上還存在“放權”不夠徹底、“管理”不夠到位、“服務”不夠周到的現象,國家出臺的有些政策措施還沒有在基層得到很好的落實,還不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需要。針對這種情況,要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不斷優化科技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大幅度提升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效率及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第一,積極推行科技創新項目委托管理制度。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方案、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提出了許多有力度的改革措施,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方向十分明確,但目前在落實過程中還有許多事宜需要不斷細化。可以通過實行項目委托管理制度,進一步轉變各級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機構在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改變目前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管理依然偏多、偏細、不夠科學的狀況,切實解決好選準題目、找準人干的問題,大幅度提升科研的精準度和效率。特別是針對能力強和信譽好的杰出人才、優秀團隊要加大委托力度,積極鼓勵優秀科研人員跨部門跨區域組成優秀創新團隊承接科研項目,接受委托后對科研項目的研發過程全權負責,按時間進度交付科研成果。各委托方(各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好權利義務、成果交付形式和雙方認可的監管方式后,不再過問日常科研過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做好項目服務上。
第二,廣泛應用科技創新項目社會化評審制度。一方面,要盡快改變目前各級項目管理部門在確定項目上的習慣做法,不再由管理部門主導決定具體上什么項目。優化現行聘請項目評審專家的方式,成立任期制(1—2年)的專家評審委員會,上什么項目由評審委員會專家票決確定。評審委員會由業內專業水平高、誠信度高的知名專家和優秀人員組成,實行終身負責制。另一方面,積極探索建立科技進步獎勵社會化評審和科技工作者專業職稱社會化評定的新機制。獎勵評審和職稱評定是科技領域的大事,對科技工作者至關重要。目前還普遍采取政府主導的方式進行,從實際情況看效果不太理想。政府主導評價技術水平和評定技術職稱不如委托科技社團組織以行業自律方式評價評定為好,由政府部門提出要求,受委托的社團按要求嚴格執行。
第三,探索完善科技創新項目經費協商使用管理制度。近年來國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對經費使用做出了很多很好的管理規定,但還存在貫徹落實不夠到位和運行中不便操作的現象。根據科技創新項目情況,探索分類實行寬嚴相濟的經費協商使用管理制度,依照項目不同情況先行確定一定比例的人員經費總額,比例由項目委托方和項目承擔方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共同商定,比例一旦確定,人員經費由項目承擔方按照雙方約定依規自行管理使用,行政主管部門不再過問日常使用細節。重要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經費可采取統籌協調、平衡使用、共用共享制度,逐步形成社會化的開放集約管理,以最大限度減少重復購置和不必要的浪費。
第四,大力實施科技創新項目立項專利分析評議制度。科技創新是需要尊重科學、恪守誠信、不斷超越的探索性工作,根據現代創新規律和知識產權制度,每一項科研立項都應當具有創新性,以避免重復研究和抄襲造假,這是立項階段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從實際情況看這方面的情況還不盡如人意。實施科技創新項目立項專利分析評議制度,需要從技術、經濟、文化、投資、市場前景等多方面對立項項目進行評估,嚴格核查項目的國內外同等或相近研究情況,明晰知識產權法律狀態,分析技術經濟情況和市場前景,可最大限度避免重復研究,切實做到科研立項有的放矢。同時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委托業務水平高、誠信度高的評議機構進行評議,評議人員實行終身負責制。
第五,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和市場協調聯動機制。加快建立完善政府創新服務平臺,使政府資金、天使資金、銀行貸款、股權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自籌等各類資金聚集一點、共同發力,形成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同向共進、協調聯動的科技創新項目融資機制。對好的創新項目,政府資金先行表態引導,其他資金隨后跟進,統一步驟、形成合力。國有企事業單位應從國家利益和社會效益出發,大力推動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社會化運作機制,凡以知識產權出資或質押融資的都要積極鼓勵,對擁有知識產權的科技工作者在成果轉化中所占的比例,可逐步探索由科技工作者和所在單位與合資合作方自行商定,不再做比例限制規定。同時政府可探索建立專利收儲新機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對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專利技術提前收購儲備,為科技成果轉化打通“最前一公里”。
第六,建立完善實施中小微企業創新普惠性獎勵制度。目前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在項目經費安排中采取的是申報制。項目單位需要層層申請才能獲得立項經費,對申請的項目限定較多,程序復雜、過程長、效率低、門檻高、獲準項目少,許多科技工作者難以獲得財政資金項目的支持,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大力推行以普惠性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的做法,除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府采購、財政資金后補助等支持創新的手段外,還可通過專利申請資助和授權資助的形式體現財政資金對創新的支持引導,在專利申請階段給以小額鼓勵性資助,在專利授權后給以適當獎勵性資助。發明人以專利證書為信用憑證申請獲得資助,簡化繁雜的申請程序。這樣既減少了目前項目評審中大量的工作量,又充分發揮了專利制度在公平激勵創新中的保障平衡作用。
第七,探索實施行業協會協調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機制。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采取的是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雙軌并行”的保護體制。司法保護以審判為主,權威性高,是終結渠道,但時間長、成本高,適合于大型案件。行政執法保護以調解為主,靈活性強、時間短、效率高、成本低,但權威性有限,若爭議雙方達不成協議最終還要走司法途徑,適合于眾多的中小型案件。這種體制在運行中總體而言符合我國國情,運行良好。但由于法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人員有限,面對與日俱增的知識產權案件應接不暇,難以使案件得到及時處理,無法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大力培育科技類社團組織,有序介入知識產權糾紛的調解,可促使大量的中小型知識產權案件得到迅速和比較滿意的調解,同時也能進一步優化我國目前不夠平衡發展的社會治理結構,逐步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治理結構,不斷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八,深化實化為科技工作者提供終身關心關懷服務的機制。科技工作者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主力軍,各級科協組織要為科技工作者提供伴隨終身的創新創業輔導、學術交流、教育培訓、維權援助、成果轉化、知識產權、信息咨詢、項目評審、關心關懷、養老托老等各種服務,充分體現黨對科技工作者的關心關愛。可依托目前全國現有的科普場館資源,在國家、省級、市級和有條件的縣級層面分別設立全國性和區域性的“新時代科技工作者之家”,從情感上和內容上廣泛聯系、服務科技工作者。各級各類科技工作者均可作為個人會員加入各級科協組織,納入會員管理。全國可成立“新時代科技工作者之家聯盟”,線上線下統籌規劃、同時推進,不斷加大對科技工作者的有效覆蓋。
第九,探索對科技工作者實行專家評審團考核評價的機制。科技工作者是特殊群體,科研工作是“良心賬”,加強對科技工作者的信任,使“科技心”和“黨委政府心”往一起想,是考核的最終目的。廣泛探索建立由各類專家學者、人民群眾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組成的科技專家評審團制度,以公平公正的態度、科學規范的方法、低成本高質量的服務,對科研工作和科技工作者進行廣泛性、專業化、不定期、階段性的考核評價。評審時間、評審內容可由科技工作者、科研單位與專家評審團共同商定,評審團嚴格把關、科學考核評價,最大限度減少對科研工作不必要的干擾,讓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單位真正從繁瑣的行政考核評價中解放出來,能有更多的時間專心科研、謀劃創新,讓考核評價指揮棒科學有效地發揮作用。專家評審團成員對考核評價結果實行終身負責制,以使評價結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