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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國土資發〔2016〕20號
各設區市、西咸新區、楊凌示范區、韓城市、神木縣、府谷縣國土資源、扶貧開發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大對我省脫貧攻堅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據省委省政府落實“中央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定”的實施意見和分工方案,結合國土資源管理職能,研究制定了《陜西省國土資源廳支持脫貧攻堅政策意見》,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深化、細化抓好落實。
陜西省國土資源廳
陜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6年4月13日
陜西省國土資源廳支持脫貧攻堅政策意見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脫貧攻堅戰”決策部署,加大對我省脫貧攻堅工作支持力度,確保實現我省2020年同步夠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根據省委省政府落實“中央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定”的實施意見和分工方案,結合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制定以下四個方面十四條支持政策。
一、土地保障方面
緊緊圍繞脫貧攻堅工作,挖掘存量、用好試點、增量兜底,堅決做到應保盡保、有用即保,不打折扣,全方位保障。
1、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潛力。優先使用舊村莊、舊學校、舊廠礦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鎮村撤并后的國有、集體存量建設用地。提高貧困地區建設用地效率,降低用地成本,減輕負擔。
2、用好試點政策。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鎮低效土地再開發利用等試點政策支持脫貧攻堅,對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扶貧開發重點縣的56個縣(區)每年各安排增減掛鉤指標500畝,節余指標在省域內流轉,資金收益全部用于貧困地區土地復墾、耕地質量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產業開發。
3、新增計劃兜底保障。存量和增減掛鉤不能保障的,堅持“需要多少,保障多少”的原則安排新增用地,特別是對移民搬遷用地,按成本價劃撥使用,相關費用列入扶貧資金大盤子,最大限度地降低搬遷群眾建房成本;同時,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
二、扶持產業發展方面
綜合運用中、省現代農業建設、土地整治、占補平衡和退耕還林政策,支持貧困地區現代農業、規模農業和生態、觀光農業發展;積極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推進新產業新業態扶貧,促進脫貧脫困。
4、支持貧困地區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結合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退耕還林后續產業發展等項目,加快推進種植類園區農田建設。將現代農業糧食類園區用地作為永久性農田加以保護,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將符合規劃的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實現貧困地區現代農業園區提質增效,促進就業。
5、土地整治資金投入向貧困地區傾斜。2016年預算投資5億元,“十三五”期間擬向貧困地區投入資金16億元,促進增收。
6、加強貧困地區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2016年,安排貧困地區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57個,建設規模45萬畝,統籌安排“十三五”期間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計劃任務時,增加貧困地區建設規模,實現增產增收。積極引導 “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整合,發展規模農業。
7、優先安排貧困地區25度以上不宜繼續耕種的陡坡耕地進行退耕還林,在積極爭取國家減少我省基本農田面積基礎上,將25度以上基本農田一并納入退耕還林范圍,支持當地生態農業、觀光農業發展。
8、按照國家已印發的“關于支持旅游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和“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合作,積極做好用地服務保障工作,推進貧困地區旅游業、光伏產業、“互聯網+”發展。
三、土地制度改革方面
加快推進高陵區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宅基地抵押試點工作,實施“雙退”方案,完善我省征地制度改革。為賦予貧困地區農民更多財產權力總結經驗,優化貧困地區土地利用布局、保障貧困地區農民權益,為脫貧攻堅提供新的支持。
9、加快推進高陵區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宅基地抵押試點工作,積極探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及時將試點成果在貧困地區推廣運用。
10、積極實施貧困地區“雙退”工作,努力拓展耕地后備資源存量,優化貧困地區國土綜合開發利用空間,提高當地土地利用效率,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11、完善我省征地制度改革,嚴格征地補償標準,確保貧困縣征地補償不低于省定標準。
四、礦產開發利用和地質災害防治方面
加大地勘基金和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支持貧困地區就業增收,保障貧困地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地勘基金70%的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持貧困地區在大宗金屬、特色非金屬找礦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對取得重大找礦成果的,優先設置探礦權、采礦權,并引進有技術、有實力的地勘單位、礦業企業,開展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為當地群眾就業、增收提供支持。
13、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全面向貧困地區傾斜,從 2016年起,每年用于貧困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不低于70%。
14、加強地質遺跡保護和合理利用,扶持有積極性的貧困地區政府申報建設地質公園,發展貧困地區旅游業,創造就業機會,實現增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