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首席記者 張端
記者25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車場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印發,收費標準調整范圍包括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以及長途汽車站、醫院、大專院校、旅游景區、高鐵西安北站等自然壟斷經營、公益性停車場。新標準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道路停車位收費劃分早晚高峰時段
根據《標準》,收費類區劃分為4類。特定區(道路停車):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劃定,提前一周向社會公告;一類區:明城墻以內;二類區:明城墻以外至二環路(含二環立交橋下)以內;三類區:二環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區。
《標準》明確了停車收費時段及計費單位。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時間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為早、晚高峰時段,其他時間為非高峰時段。除道路停車泊位以外的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收費時間為24小時,不分時段。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以每車位每30分鐘為一個計費單位,累加計費;停放時間不足30分鐘的按30分鐘計費。
部分停車場24小時內連續停車實行最高限價
停車收費標準方面,特定區道路停車: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3.0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4.0元;一類區道路停車: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2.0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3.0元;二類區道路停車: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1.5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2.0元;三類區道路停車:每30分鐘1.0元,不設高峰時段。跨高峰時段、非高峰時段停車的,該跨時段計費單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收費。
地面停車場、立體停車庫一類區每30分鐘2.0元,二類區每30分鐘1.5元,三類區每30分鐘1.0元;地下停車場(不含立體停車庫)一類區每30分鐘1.5元,二三類區每30分鐘1.0元。上述停車場,實行24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優惠政策,不足最高限價格的據實收取。24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為:地面停車場、立體停車庫:一類區80元,二類區60元,三類區40元;地下停車場(不含立體停車庫):一類區60元,二三類區40元。
高鐵西安北客站建營公司所屬停車場:每30分鐘3.0元;24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80元,不足最高限價格的據實收取。
在執法專用停車場內,對實行查封、扣押發生的停車保管費用,由做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承擔;對實行代履行發生的停車費用按照行政執法機關與停車場合同約定的費用執行。
上述類區劃分、收費標準、道路停車收費時間及計費單位適用于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及高新、經開、曲江、浐灞、航天、國際港務區等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政府定價的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其他區、縣及西咸新區負責制定和調整本轄區內政府定價的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政府全額投資的公共停車場30分鐘內免費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旅游景區附設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放時間在15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政府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長途汽車站、醫院、大專院校、高鐵西安北站等附設公共停車場,停放時間在30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衛生救護、救災搶險、環衛保潔、醫療廢棄物轉運、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維護、應急搶險、殯葬服務以及噴有統一標識的執法執勤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按照購置新能源汽車的相關優惠政策予以減免;殘疾人駕駛的專用機動車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泊位)停車,免收停車服務費;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設置的無障礙停車位,應當向肢體殘疾人免費提供;政府舉辦大型活動,在政府劃出的臨時停車區域內免收停車服務費;其他依照規定減免車輛停車服務費的情形。
停車服務經營者或管理者應嚴格執行停車收費明碼標價和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處公示收費類區、收費標準、計費時間、計費方式、收費依據、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