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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穩增長促投資的若干實施意見》(陜西咸發〔2015〕66號)和《陜西省西咸新區灃東新城管委會關于印發促投資穩增長實施意見的通知》(西灃東發〔2015〕26號)精神,為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民生和基礎設施等領域建設,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平穩較快增長,結合灃東新城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貼息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貼息資金”),由灃東新城管委會預算安排,對獲得各類銀行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的項目進行貸款貼息。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民生和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原則上為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在灃東新城行政區域內的非政府財政投資建設且已開工的重大民生和基礎設施類項目。重大項目的標準為項目總投資1.5億元及以上的項目。
第二章 貼息政策
第四條 貼息資金實行先付后貼的原則,即項目單位必須憑貸款銀行開具的利息支付清單向灃東新城管委會申請貼息。項目單位須在項目實施前,完成在灃東新城項目公司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并依法納稅。
以下情形均不予貼息: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延長項目建設期發生的借款利息;已交付使用但未按規定辦理竣工決算的項目發生的借款利息;在貼息范圍內,項目未按合同規定歸還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罰息。
第六條 貼息對象:根據《灃東新城促投資穩增長實施意見》,確定以下行業和項目為財政貼息對象:
(一)重大民生項目。主要包括:區域內生活保障、教育培訓、養老服務、醫療衛生、文化建設、新農村建設、體育設施等符合公共財政支持范圍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
(二)基礎設施項目。主要包括:
1.區域內城市道路、橋梁、地下綜合管廊、城鎮供排水供熱、充電樁建設、城市停車場等基礎設施;
2.區域內污水、生活垃圾處理(包括垃圾焚燒發電)等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第七條 貼息率:由財政部門根據年度貼息資金預算控制指標和當年貼息資金申報需求等因素一年一定,原則上貼息比例按貸款利息總額的3%,單個項目每年貼息總額不超過30萬。
第八條 貼息期限:原則上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對項目建設期少于3年(含3年),按項目建設期進行貼息。
第九條 貼息時間:每年辦理貼息的時間為當年6月份,過期不予辦理。貼息周期為上年6月21日至本年6月20日。
第三章 貼息資金的申報、審查和下達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重大民生和基礎設施項目,由項目單位申報財政貼息。
第十一條 項目單位申報財政貼息,應按要求填制灃東新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民生和基礎設施類項目獎勵貼息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并附項目批準文件、借款合同、銀行貸款到位憑證、銀行簽證利息單等材料,經貸款經辦行簽署意見后,將貼息材料上報灃東新城經濟發展局,由經濟發展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項目單位提交的貼息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在征集財政、環保、安監等部門意見后,出具審核意見,并于當年7月底前提交灃東新城管委會主任辦公會批準。
第十二條經發局根據主任辦公會意見,將項目申報材料報送財政局,財政局根據年度預算安排的貼息資金規模,按具體項目逐個核定貼息資金數,并按規定將財政貼息資金撥付到項目單位。
第四章 貼息資金財務處理及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各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貼息資金后,分以下情況處理:在建項目應作沖減工程成本處理;竣工項目作沖減財務費用處理。
第十四條 各項目單位要嚴格按國家規定管理和使用財政貼息資金,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 各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貼息范圍、貼息期限、貼息比率等事項填報貼息申請表。同時,財政貼息資金是專項資金,必須保證貼息的專款專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各單位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和騙取財政資金。對有違規行為的申報企業,西咸新區灃東新城管委會將收回貼息資金,并取消或終止其享受政策優惠資格。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西咸新區灃東新城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