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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深入貫徹落實中、省、西咸委關于“促投資、穩增長、調結構”各項決策部署,繼續抓好管委會2015年出臺的“促投資穩增長35條”(西灃東發〔2015〕26號)等政策措施的推進落實,緊扣項目建設主線,突出項目建設抓手,以項目促投資,以投資穩增長,充分發揮投資對區域經濟的拉動作用,確保全區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結合西咸新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強化投資拉動
(一)全力確保投資任務完成。各單位要以項目為抓手,切實推動在建項目加快施工進度,未開工項目加快各項前期工作,堅持“目標不變、任務不減”,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全力確保全年固投指標任務的完成。三季度重點項目完成年投資計劃的80%以上,新開工項目開工率達90%以上。(經濟發展局、投資服務局負責)
(二)強化領導包抓和責任落實。將今年90個重點項目和前六批15個未開工專項建設基金項目逐一分解,由管委會領導聯系包抓。對存在征地拆遷、手續辦理、稅費減免、市政配套等問題的項目,由包抓領導現場協調、限時解決。各項目單位要針對每個項目明確一名聯絡員,將責任落實到人。(投資服務局、經濟發展局負責)
(三)調整新增重點項目。全面梳理已供地未開工項目、前期項目、簽約項目和跟進項目,7月15日前提出年內可開工建設的新增項目名錄,分解下達到相關領導和責任單位,逐項協調推進,確保盡快開工。7月20日前,對各單位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進行調整。(投資服務局負責)
(四)做好項目謀劃儲備。緊盯中省重要政策動向和重大項目工程包,抓住西咸新區“服務貿易”、“雙創”、“全面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試點機遇,策劃、包裝一批戰略性強、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的重大項目,為項目有序實施、投資穩定增長夯實基礎。(經濟發展局負責)
(五)完善項目協調機制。每兩周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由投資服務局、經濟發展局牽頭,相關項目單位、審批部門、要素保障單位參加,定期、定量、定進度、定部門、定責任人,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和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重大項目或特殊事項可“一事一議”,隨時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投資服務局、經濟發展局負責)
二、著力擴大項目投資
(六)加快中省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各單位要進一步梳理中省預算內投資計劃已支持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加快中省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做好項目進度月報工作。(經濟發展局負責)
(七)加大管委會投資力度。在基礎設施、民生保障、生態
環保、公共服務等領域,7月20日前梳理并提出一批尚未納入年度計劃、具備年內開工條件的管委會投資項目,財政局將財政資金優先用于上述項目建設,推動開工一批新項目。(經濟發展局、財政局負責)
(八)激發社會投資活力。落實《灃東新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民生和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貼息獎勵暫行辦法》、《灃東新城科技公共服務平臺認定和貼息補貼暫行辦法》,9月底前兌現貼息獎勵;根據西咸新區實際調整放寬貼息支持范圍、適當降低申報條件,進一步吸引民間投資。繼續深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和PPP項目的策劃、儲備和實施。(財政局、經濟發展局、市政交通局、土地儲備中心負責)
(九)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結合五大特色產業體系,圍繞西咸新區“三大試點”,有針對性地策劃組織專項招商活動,做好在談及儲備項目的跟蹤協調服務,促成簽約項目落地;上下聯動、協同作戰,指導園區做好二次招商;制定激勵政策,引導全體干部員工和社會各界為西咸新區招商引資提供資源。(招商局負責)
三、改進項目審批服務
(十)壓縮審批時限。深入貫徹落實《陜西省西咸新區灃東新城管理委員會項目開工建設管理辦法》,不斷提升審批服務效能。自即日起,項目備案由7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審批、核準及節能審查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招標公告由3天壓縮至1天。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由18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工程規劃階段審批時限由36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土地證辦理初審時間由10個工作日壓縮到3個工作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分別壓縮至5個、3個工作日。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審批、市政施工許可證辦理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免收道路挖掘相關費用;社會投資項目按一般收費標準收取出入口、管線接口涉及的綠化和道路補償費用;經建設部門審批同意,社會投資項目可以延期繳納城市配套費(不包括地鐵專項基金和熱力、天然氣公網、消防建設資金),先行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延期繳納時限為一年。涉及代征路代征綠地的移交,由企業向市政交通局遞交管理手續,市政交通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手續審核,土地移交由土儲中心牽頭負責直接交付給市政交通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建設環保局、市政交通局、投服服務局、經濟發展局負責)
(十一)優化審批流程。城市批次用地土地報批由“先社保后報地”調整為“先報地后社保”。征地風險評估后置到征地實施階段。對工業、商貿、住宅、旅游、娛樂等備案類項目,土地報批征收前不再進行建設用地預審。用地單位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依據土地審批件、出讓合同和首期出讓金繳納票據,規劃、建設部門即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審批手續,房管部門按支付土地價款比例辦理商品房預售審批手續。7月底前出臺灃東新城本級施工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對已取得立項批復和基礎開工許可文件的項目,在正在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的情況下提前動工的,減輕或免于對企業進行財政處罰,改為向其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企業于3日內提交整改方案并限期辦結相關手續。(國土局、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
(十二)簡化建管程序。民營及民營控股資本投資建設項目,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項目業主可自主決定是否招投標,自主確定發包方式和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政府投資項目可依據立項審批文件開展前期服務類招標工作,試行資格預審、資格后審由項目單位自主決定。(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
四、加強項目要素保障
(十三)保障重點項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項目征地報批隨到隨報,9月底前完成所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點建設項目的土地報批資料上報工作。探索租讓結合、先租后讓等多種方式供應工業用地,實施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國土局負責)
(十四)優惠土地出讓價格。按照國土部《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工業用地出讓起始價。對已出讓工業用地,增加容積率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對利用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文化旅游等現代服務業、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等的,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農產品批發市場作為經營性商業用地,可以參照市場地價水平、所在區域基準地價和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等確定出讓底價。社會資本舉辦的床位設置500張以上的醫療用地,土地出讓金不高于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水平。對列入各級重點項目的土地出讓評估費用由管委會承擔。(國土局、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
(十五)全力推進征地拆遷。建立征地拆遷與項目實施的深度協調聯動機制,各項目責任部門根據項目用地需求及最新建設計劃積極銜接土儲中心調整拆遷計劃,對已供地項目,必須列入當年征地拆遷計劃,做到項目建設計劃與征地拆遷計劃精確匹配;重大項目涉及的征遷工作可經專題會“一事一議”的方式研究決定。(土地儲備中心負責)
(十六)加大中省資金爭取。各單位要緊盯中省資金支持方向和政策動態,提早謀劃項目,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切實用足用好扶持政策,確保項目申報和資金爭取工作取得成效。各相關審批部門要積極配合中省資金爭取工作,按規定嚴格審核項目資質,盡可能簡化工作流程,及時出具項目申報證明材料,為項目申報提供便利條件。(財政局、經濟發展局負責)
(十七)做好社會投資項目融資服務。加快灃東新城產業引導基金的設立,積極擴大社會資本合作規模;鼓勵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做好上市融資鼓勵政策的宣傳和兌現工作;每季度組織一次銀企對接會,協助社會投資項目解決資金短缺問題。(財政局負責)
(十八)推進重點項目信息化管理。7月15日前建立灃東新城重點項目電子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重點項目管理水平,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動態跟蹤,推動項目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時效性,強化問題推進解
決功能、考核功能。(投資服務局負責)
五、優化項目建設環境
(十九)縮減禁噪范圍。在高考、中考禁噪期內,除高考、中考考試當天全天,對遠離居民區、學校等區域的建筑工地,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連續作業夜間施工的,在采取有效噪聲污染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單位可申請夜間施工。(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
(二十)調整禁土規定。冬防“禁土令”及二級以下(不含二級)空氣重污染期間禁止土方作業施工的范圍,由以前全區范圍調整為建成區。范圍之外的項目,經核實備案,允許施工建設。(規劃建設環保局、城市管理局負責)
(二十一)優化建筑垃圾清運管理。三環路以外的出土工地可24小時清運建筑垃圾。地鐵、市政等工程可24小時清運建筑垃圾。所有24小時清運建筑垃圾的工地和車輛,要避開交通高峰時段和擁堵路段,并按規定路線運行。建筑垃圾消納場和回填復耕點實行24小時開放運營。城市管理局負責銜接市級渣土清運主管部門實行建筑垃圾清運審批“一口受理、一次辦理”,補償費“一次收取、統一分配”。(城市管理局負責)
(二十二)嚴查阻擾施工行為。對10億元以上項目設立公安警務室,對聚眾阻攔、強買強賣、強攬工程、強拉土方等影響項目正常施工的行為,嚴格依法依規組織查處;對參與阻擾施工行為的村級黨員干部,要加大查處力度。(公安分局、紀委辦公
室負責)
(二十三)全力保障基礎設施配套。做好渣土清運、綠化改遷、水、電、氣等配套接入,加快建章路產業園區域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在三季度內新開通一條灃東公交快線,貫通建章路及三橋片區,為已入區投產企業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市政交通局、灃東集團公司負責)
六、強化項目進度管理
(二十四)加強投資統計工作。強化投資統計分析,做好投資旬統計、月報告及實時監測、預警工作。加強投資統計業務培訓、新開工項目入庫和數據核實工作。督促項目單位及時準確、全面規范報送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做到應統全統、應報全報、不重不漏。(經濟發展局負責)
(二十五)加大督辦考核力度。7月底前制定固定資產投資專項考核辦法,加大投資考核的分值和比重,對超額完成的單位給予加分,對未完成的進行扣分。實行投資月通報制度,月度未完成投資任務且排名后三位的,相關部門負責人須向管委會主要領導說明情況。加強投資專項督查,對存在問題的重點項目列表建賬、掛牌督辦、按月通報。(經濟發展局、投資服務局、督查考評辦負責)
(二十六)完善問責問效機制。將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納入行政效能監察,對全年固投指標未完成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取消年終評優資格;對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較差的單位和責任人,嚴格問責問效。(黨委組織部、紀委辦公室負
責)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為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適用于全區范圍及各類建設項目。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和西咸新區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