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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引導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加快轉型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獲得國家、省級認定的眾創空間、雙創基地等雙創機構(以下簡稱雙創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第三條雙創機構引進或培育一家符合產業定位的“四上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引進重大項目的經評審,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第四條鼓勵雙創機構為創客和企業提供減免場地租金、開展創業輔導等優質優惠的公共服務,根據實際運營及開展情況給予補貼。
第五條由雙創機構引進、培育的項目,且在秦漢新城注冊辦公的,每注冊1個公司并投入運營的給予雙創機構3000元的獎勵。
第六條雙創機構內企業實施的項目經評審認定的,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第七條雙創機構內的項目,如一次性獲得100萬元(含)以上投資,且資金用于企業自身發展的,可按投資金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新城有重大貢獻的,可一事一議,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八條支持區內創客與企業建立加工、協作配套及生產性服務關系,按照實際采購和服務金額,給予購買方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第九條對在秦漢新城注冊的生產經營者購買或租賃區內商業物業和工業物業,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總部或現代服務業企業進行專項補助。
(一)對在渭河北岸片區直接從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商業物業<500㎡的給予250元/㎡、≥500㎡且<2000㎡給予325元/㎡、≥2000㎡給予400元/㎡的補助。
(二)對在渭河北岸片區租賃商業物業給予第一年25元/月/㎡的一次性補助,對在周陵片區和塬北片區給予第一年10元/月/㎡的一次性補助。
(三)對購買工業物業的給予100元/㎡的一次性補助。
(四)對租賃工業物業的給予第一年3元/月/㎡的一次性補助。
第十條秦漢新城設立產業基金,并優先支持雙創機構內的創客和企業。
第十一條對創客及企業在知識產權、品牌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國際市場開拓、檢驗檢測、科技保險等方面的投入,給予資金支持。
第十二條創客及企業員工可優先申請秦漢新城公共租賃住房。
第十三條秦漢新城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僅適用于區內創客及企業,其解釋權由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委會負責,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