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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
編制并發布全國首張系統性自貿試驗區權責清單。積極爭取省級管理權限下放,已有21項獲準同意。制定實施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外商投資、內資融資租賃、大宗商品交易、企業投資便利化改革、外輪供應、油氣產業應急體系規劃、自貿試驗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等10余項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基本形成“綜合+專業”的監管體系。
縱深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實現“最多跑一次”100%全覆蓋,事項100%全進駐、網上申報100%全開通。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企業平均開辦時間縮減到3個工作日,惠及企業11000余家。
全面落實《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外資備案全面實行網上通辦。創新推行“標準地+承諾制”改革,完成“標準地”制度供地13宗。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全覆蓋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提速5倍,走在全省前列。
二、創新口岸通關監管模式
創新應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運輸工具(船舶)“一單四報”,船舶進出境申報數據項減少66.7%;率先開展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境通關無紙化和口岸港航通關服務一體化“4+1”功能,船舶通關時間從16小時縮減到2小時,舟山經驗在全國正式推廣,發揮示范標桿作用。
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自貿特色功能板塊加快研發運營,船用燃料油加注“一口受理”平臺多船多供模式(2.0版)正式上線。
三、全面復制推廣改革試點經驗
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復制推廣任務,上海、天津、廣東、福建等自貿試驗區已形成的三批123項改革試點經驗,明確在全國范圍和海關特殊監管區推廣的111項全部復制,明確在特定省市和部分符合條件地區推廣的12項結合舟山實際已復制8項。部署落實第四批30項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同時,加強對已復制試點經驗的跟蹤評估,確保真正復制落地產生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