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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依法行政。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 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提升生態環境立法、執法能力建設,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決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
二、提升服務質量。強化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接待熱情、態度和藹、語言文明,為辦事者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不斷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環節、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質量,讓群眾辦事更方便,打造高效便捷服務的營商環境。
三、認真履職盡責。嚴格履行生態環境部門法定職責,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統一監管職責。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法程序和執法要求、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能,把依法行政要求貫穿工作全過程。
四、政務公開承諾: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通過管委會網站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門職能、環境質量、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事項,做好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五、勤政廉潔承諾:堅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清正廉潔、恪盡職守,堅守底線、不踩紅線,扎實推進清廉機關建設。
六、守信踐諾承諾:端正服務態度,兌現服務承諾,改進工作作風,不推諉,不扯皮,耐心細致解答,熱忱服務。
七、信用體系建設承諾:構建企業環?!罢\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社會共治格局,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督促轄區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