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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1月29日18時,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新區環境信訪投訴件71件,現將第16批2件交辦問題辦理情況通報如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所屬新城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1 | 928 | 投訴人對舉報編號306號處理結果不滿意。公示內容失實,該公司從2018年9月2號以來從未停產過,一直斷斷續續在生產。 | 涇河新城 | 其他污染 | 該公司于9月2日接到“散亂污”整改通知書之后,停產整改,于9月25日完成設備安裝。9月26日至10月30日,該企業進行設備調試及檢測。10月31日已被永樂鎮散亂污聯合整治小組進行驗收,且驗收合格,企業各項手續齊全,之后可進行正常生產。2018年11月23日,接到群眾二次投訴后,涇河新城高度重視,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做了進一步核查,發現該企業在9月26日至10月30日調試檢測設備期間,存在調試和生產同時進行的情況。 | 是 | 針對該企業原料倉未封閉到位、投料口未密封、無規劃手續等問題,涇河新城于2018年9月2日對其下發整改通知書,并要求其停產整改。永樂鎮散亂污聯合整治小組于2018年10月31日對其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 | 涇河新城責令改革創新發展局黨支部、永樂鎮黨委向涇河新城黨委作出深刻檢查;永樂鎮鎮長曹衛東負重要領導責任,對曹衛東實施誡勉;涇河新城改革創新發展局副局長汪東,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汪東行政警告處分;涇河新城改革創新發展局副局長尚北平負直接責任,給予尚北平行政記過處分;永樂鎮副鎮長陳朋沖負直接責任,給予陳朋沖行政記過處分;涇河新城改革創新發展局員工王保民實施誡勉;永樂鎮環保網格員郭建,給予解除聘用關系處理;永樂鎮環保辦磨子橋片區負責人張運,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
2 | 930 | 西咸新區灃西新城高橋街辦嚴大村原書記和村長在二組、九組北邊耕地中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毀壞約100畝可耕地。 | 灃西新城 | 土壤 | 群眾反映的線索為嚴家渠大村二組、九組北邊耕地占地約30畝的沙坑,坑深10米,沙坑內栽種樹木,沙坑南側為2014年至2016年填埋建筑垃圾平整場地,占地面積約10畝,填埋垃圾期間未進行農業種植。該處沙坑形成于上世紀70年代左右,隨著社會的發展,20世紀高橋鄉隸屬于長安區期間,嚴家渠閑散人員互相勾結形成違法沙場。2016年因修建紅光大橋時嚴家渠村部分拆遷建筑垃圾填埋于此,表面覆蓋黃土,用于回填復耕。2017年底,嚴家渠村整村拆遷,部分村民因個人利益訴求過高經常阻工,導致此處沙坑及周邊之前傾倒建筑垃圾至今未能進行全面覆蓋和復耕。經灃西新城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核實,該處沙坑部分為采礦用地。 | 是 | 灃西新城決定對經過調查核實后嚴家渠大村北邊沙坑及周邊之前傾倒建筑垃圾進行全面覆蓋和復耕。一是做好嚴家渠村村民思想工作,確保在復耕的過程中不再出現村民阻工的情況;二是限時整改,對該處沙坑填埋建筑垃圾占地的問題立即認真整改,在12月25日前完成此項工作;三是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不斷加大轄區巡查及,夜間巡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