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據市民反映的情況,依據2021年招生入學及學籍管理規定回復如下:
(一)按照《西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第八條: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的,可申請辦理轉學手續:1.家庭戶籍、居住地遷移的,需提供戶籍遷移證明、房產證及居住證明;2.父母工作變動的,需提供父母工作變動證明。高層次人才、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辦理轉學參照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規定:學生轉學一般在開學后二周內、學期末辦理,其他時間原則上不辦理轉學。學生轉學生申請及學校、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情況要由學校及時存入學生學籍檔案中。
(二)按照西安市2021年義務教育年招生入學政策,嚴格學籍管理,學校要按照“一校一碼、一生一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全面實施信息化管理。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要及時為其建立學籍檔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名單,經教育部門審核,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嚴禁以轉學名義變相招生。
回復單位:新區教育體育局 聯系電話:3358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