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馬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經核實,關于您提出問題我們進行如下解答:
1.根據《西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市教發〔2020〕179號)中第三章規定: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因下列原因可申請辦理轉學手續:家庭戶籍、居住地遷移的,需提供戶籍遷移證明、房產證及居住證明;父母工作變動的,需提供父母工作變動證明。休學期間不辦理轉學。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高層次人才、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轉學參照執行。
2.義務教育階段轉學流程是什么?學生轉學一般在開學后兩周內、學期末最后兩周內辦理,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辦理。學生轉學先由監護人自行聯系轉入學校。在學位及班額許可情況下,確定能否接收學生轉入。如學校同意接收轉入,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書面申請及家庭戶口遷移、家長工作調動等有關證明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同步做好紙質學籍檔案移交工作;如學校無空余學位時,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述要求統籌安排到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感謝您對西咸新區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