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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陜西省西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空港)工作部(以下簡稱“空港資規工作部”)核發《關于XXKG-DZ04-01-03-(02)號宗地閑置土地認定書》《關于XXKG-DZ04-01-03-(02)號宗地閑置土地處置聽證權利告知書》。2024年1月19日空港資規工作部收到西咸新區空港新城全域醫院有限公司提交的關于XXKG-DZ04-01-03-(02)號宗地的聽證申請。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空港資規工作部決定予以受理,擬就無償收回XXKG-DZ04-01-03-(02)號宗地土地使用權事宜公開舉行聽證會,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時間
2024年3月12日9時30分
二、聽證地點
空港國際商務中心(會議召開具體地點見聽證通知書)
三、聽證事項和內容
XXKG-DZ04-01-03-(02)號宗地已被認定為閑置土地,擬定處置方案為“無償收回該宗地土地使用權”,擬于近期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此次就無償收回XXKG-DZ04-01-03-(02)號宗地土地使用權事宜舉行聽證會。
四、申請參加聽證的條件
(一)與聽證事項相關的公民、法人、社會組織、機關團體均可申請參加聽證。公民、社會組織、機關團體可以推選代表申請參加聽證。
(二)有意向參加聽證會的人員請于2024年2月23日前向空港資規工作部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如報名人數過多,空港資規工作部將根據報名順序及廣泛性、代表性為原則予以確定。
五、聽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聽證參加人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或者放棄聽證。
2.申請聽證員、書記員回避。
3.自然人申請參加聽證的應當由申請人參加聽證。
4.法人、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聽證的應當依法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
5.就聽證事項及內容進行陳述、申辯和舉證。
6.對相關證據進行質證。
7.聽證結束前進行最后陳述。
8.查閱、復制聽證筆錄及聽證報告。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聽證參加人負有以下義務:
1.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席聽證會。聽證申請人(聽證代表)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或者未經聽證主持人允許中途退場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放棄聽證的,記入聽證筆錄。
2.如實陳述事實及依法舉證。
3.如實回答聽證員的詢問。
4.遵守聽證紀律,服從聽證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其他
(一)聽證代表需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代表單位申請的須持單位證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證件,自然人申請的應持本人身份證件。
(三)由相關群眾性自治組織或街道辦事處組織推選聽證代表的,推選過程及結果應公正、公開。
(四)報名材料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申請材料當面提交至空港國際商務中心b區312辦公室;
2.如采取郵寄方式,請郵寄至空港國際商務中心b區312辦公室,注明“無償收回XXKG-DZ04-01-03-(02)號宗地土地使用權聽證會報名”字樣(提交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聯系人及電話后附。
(聯系人:劉亦航,電話:33636684)
陜西省西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空港)工作部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