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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西咸新區關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有效盤活國有資產,根據《關于推進西咸新區各類保障房分類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文件,現將涇河新城崇文佳苑租賃型保障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崇文佳苑三區C1-C2樓、崇文佳苑八區A1-A5樓,在優先保障新城范圍內符合租賃型保障房保障條件的申請人群前提下,將剩余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行管理。租賃型保障房嚴格按照《涇河新城租賃型保障房管理實施辦法》(陜涇河辦發〔2024〕9)進行申請、審核、分配。保障性租賃住房按照《西安市保障性租賃住房資格審核及分配暫行規定》市建發〔2022〕169號文件進行申請、審核、分配,現將房源情況和申請流程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況
根據涇河新城區域內實際情況,目前保留的租賃型保障房為A2樓1-8層共90套,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行管理的為崇文佳苑三區C1-C2樓、崇文佳苑八區A1樓、A2樓9-32層、A3-A5樓。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流程
(一)申請
1.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在涇河新城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遷安置房等實際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
(3)申請人在西安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補貼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當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產權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保障性租賃住房。
2.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見附件)
(2)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房屋情況查詢結果及在涇河新城轄區內無自有住房承諾。
(4)申請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承諾。
(5)申請人勞動合同
(二)審核
申請人將申請資料提交至陜西省西咸新區涇河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企業集體申請的提交至涇河新城院士科技創業園發展中心(以下簡稱“院士中心”),由院士中心提交至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受理后,核查申請材料,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受理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材料,申請人在接到補正告知后3個工作日內未補正的視為放棄。
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對資料進行審核后,進行公示。
(三)分配
保障性租賃住房分配通過公開搖號方式和“先到先租、隨到隨租”原則進行分配選房。
(四)租金
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90%執行。具體租金由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每年12月31日前在涇河新城管委會官網發布。
(五)年檢
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每年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人的資格進行復審,承租人應當在每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前將年檢資料遞交至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企業集體申請的提交院士中心,復審不符合條件的,應當退出保障。
確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騰退房屋的,經承租人向涇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請,可以給予1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租金按照市場租金收取,過渡期滿需騰退住房。過渡期滿拒不退出的參照《涇河新城租賃型保障房管理實施辦法》租金按照市場租金的110%執行。
(六)其他
如遇西安市保障性租賃住房資格審核的相關文件變更,不再另行通知,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為準。
涇河新城開發建設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