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案例一: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1日,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到灃東新城開發建設部關于某國際酒店項目人防違法行為的認定函: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2024年6月27日,執法人員就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為進行了現場勘驗,經調查,該公司在修某國際酒店項目人防工程時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積為1332.49㎡,且在責令改正期限內不能進行整改。該公司受托人現場承認其公司的違法事實,并愿意接受處理。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處罰結果: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對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罰人民幣50000元,并按照規定繳納人民防空工程異地建設費。
典型意義:人民防空工程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具有戰備、抗震等重要功能,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嚴查嚴管此類行為,對確保人防設施安全有效運行、警醒公眾增強人防意識具有重要意義,從而保障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二:賈某破壞墻體外立面、擴大門窗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7日,涇河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崇文佳苑一期某紙包魚商戶負責人賈某正在對店鋪外立面及門窗進行破壞,用于店面裝修,現場未提供相關報備手續。后涇河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向涇河新城開發建設部函詢確認賈某未辦理相關擴大門窗手續。經測量,賈某將商鋪原有設計的店鋪門窗向東擴大60cm、向西擴大約70cm安裝店鋪門窗,執法人員確認違法事實并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5月7日現場進行復查發現賈某未予以恢復,其表示整改需要資金、時間,需要延期整改。5月14日,對涉事紙包魚商戶再次進行復查,發現已恢復原樣。
處罰結果:賈某違法破壞墻體外立面擅自擴大門窗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當事人雖能積極配合調查取證,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涇河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陜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對賈某處以罰款人民幣2000元,賈某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已繳納罰款。
典型意義:擅自破壞墻體外立面、擴大門窗對建筑整體結構穩定性造成潛在風險,極易形成安全隱患,是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加大房管執法力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房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是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必然要求,對改善城鄉人居環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意義重大。
案例三:西咸新區灃西新城某披薩餐飲店在景區內銷售商品未明碼標價案
基本案情:2024年2月7日,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絲路歡樂世界景區內部店鋪檢查時,發現某披薩餐飲店在經營活動過程中,未按規定對其店內部分售賣商品進行明碼標價。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當即受理立案,并責令其進行整改,該店鋪經營者承認違法事實并積極配合整改,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處罰結果:該披薩餐飲店在旅游景區銷售商品未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旅游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由于危害后果較輕,商戶積極配合調查取證,情節輕微,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陜西省旅游條例》第七十七條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對西咸新區灃西新城某披薩餐飲店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自覺履行。
典型意義:西咸新區作為華夏文明重要發祥地,孕育出西周、秦、漢三朝文明,近年來成為越來越多游客的旅游目的地,整治西咸新區景區內部商品銷售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禁止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方式、誘導、強迫他人與其交易,讓旅客買的放心、用的舒心,可切實優化旅游環境、提升旅客旅游舒適度和安全性,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是促進西咸新區旅游行業持續崛起的必要保障。
案例四:陜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非指定場地傾倒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8日,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巡查至灃東新城王寺街道阿房一路項目旁非糧化復耕地時,發現該處地面堆積大量建筑棄土。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當即立案調查,通過對周邊人員的走訪調查,發現有陜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車輛陜AU0XXX在此傾倒過建筑棄土。同日,執法人員聯系到公司負責人并對其進行調查,經調查核實,陜AU0XXX在12月16日至12月20日從高新區一無名工地承運建筑棄土向阿房一路項目旁非糧化復耕地陸續傾倒了13車次。
處罰結果:陜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非指定場地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違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因傾倒建筑垃圾量大、影響較為惡劣,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召開案審會集體研究決定,根據《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對陜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處以罰款130000元。該公司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已繳納全部罰款。
典型意義:向非指定場地傾倒建筑垃圾不僅嚴重影響了城市市容環境,還易引發揚塵污染、道路安全等問題,給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對此類行為持續保持嚴查嚴管的高壓態勢,既維護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又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對建筑垃圾黑拉亂倒行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進一步遏制建筑垃圾清運行業亂象的發生。
案例五:西安未央區某液化氣有限公司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案
基本案情:2024年5月23日,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三橋街辦阿房路立交以西、阿房一路以南200米處西安未央區某液化氣有限公司廠房內巡查檢查時,發現存在大量液化石油氣瓶,經勘驗現場存放13公斤液化氣重瓶7個,15公斤液化氣瓶重瓶27個,15公斤空瓶37個,液化氣重量共計442公斤。其中37個空瓶為重瓶送氣后回收的空瓶,每瓶氣售價約100元,共計收款3705元,該存儲點未配備通風系統、除靜電、滅火器及安全警報等安全設備,部分液化氣瓶暴曬在太陽下,屬于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2024年5月25日執法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現場已整改。
處罰結果:西安未央區某液化氣有限公司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行為,違反了《西安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西安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13705元。
典型意義:燃氣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但少數經營業者貪圖方便,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違規儲存瓶裝燃氣,安全隱患突出。加大燃氣執法力度,有助于警示和教育廣大燃氣經營者時刻緊繃安全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自身經營行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六:劉某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案
基本案情:2024年2月16日,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陜西省西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灃西工作部《違法建設認定函》陜西咸資規灃西函〔2024〕4號:劉某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在西咸新區絲路文化旅游發展公司商業用地范圍內進行臨時建設。當天,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四大隊執法人員就該臨時建設情況進行現場勘驗,經調查,該臨時建設位于釣臺街辦豐聯路西側絲路歡樂世界停車場內,共新增臨時建設三處,第一處為露天看臺式車技秀表演場地,經測量建設面積為4398㎡;第二處為圓形大棚式馬戲表演秀場地,經測量建設面積為1057.2㎡;第三處為活動板房,經測量建設面積為70.2㎡,該三處臨時建設面積共計5525.4㎡,當事人現場未出示相關審批手續。2月16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于16日17時02分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當事人承認其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行為屬實。2024年2月25日執法人員復查其改正情況,當事人雖已停止違法行為,但未提供其補辦的審批手續,也未對其建設的臨時建設進行拆除。
處罰結果:劉某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因其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面積為5525.4㎡,面積較大,且未按要求進行改正,違法情節一般,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對當事人做出了責令限期拆除該違法建設、罰款人民幣2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已繳納罰款。
典型意義:近年來,用于馬戲、車技等表演的臨時建筑占用城市公共空間的現象越來越多,且其流動性強的特點導致監管難度大,而該表演形式的安全風險較大,如不及時對其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管查處,會造成較大的安全隱患。對該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對行政相對人、演出工作人員及社會公眾積極負責的工作態度,有效的降低了因該類違法行為造成的安全風險。
案例七:西咸新區某置業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14日,秦漢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位于秦漢新城周陵街道的由西咸新區某置業公司開發的中南高科秦漢新城智康云谷基地進行檢查,發現該項目基地內有大面積裸露黃土未覆蓋,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執法人員當場制作《現場檢查(勘驗)筆錄》,對西咸新區某置業公司送達《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調查(詢問)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接受調查。西咸新區某置業公司受托人白某某接受調查并承認違法事實,且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處罰結果:中南高科秦漢新城智康云谷基地有大面積裸露黃土未覆蓋,西咸新區某置業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行為違反了《西安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秦漢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西安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適用《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自由權適用規則》相關規定,對西咸新區某置業公司處以罰款20000元。該公司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已繳納罰款。
典型意義:建筑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違法行為屬于綜合執法領域較為常見的違法行為,是與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環保熱點問題,亦為城市管理中的難點,加強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助力大氣污染防治是一項長久艱巨的任務,更是走好生態和經濟協調發展道路、建設綠色環保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案例八:西咸新區灃東新城某炸串店未按規定設置專用煙道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25日,能源金融貿易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灃東新城上林街道奧林匹克花園西社區臨街商鋪檢查時,發現主要從事炸雞排、炸面筋、炸茄子等餐飲項目的某炸串店開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后廚正在炸餅、炸土豆片,產生油煙、異味、廢氣。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執法人員于4月28日前往該商鋪所屬物業西安錦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咸陽分公司進行調查,確認該商住綜合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情況屬實。5月21日,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勘驗并邀請具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華遠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炸串店經營的餐飲服務項目產生油煙,5月31日,執法人員下發《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于6月11日前改正違法行為。6月12日,執法人員對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當事人已整改完畢。
處罰結果:西咸新區灃東新城某炸串店未按規定設置餐飲服務項目案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應對其作出責令關閉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能源金融貿易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對西咸新區灃東新城某炸串店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
典型意義:執法實踐中,許多餐飲業主環保意識淡薄,認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即可合法經營,忽視了環保審批和環境污染防治的社會責任?,將產生油煙的餐飲店選址在未預留專用油煙排放管道的商住綜合樓內或者與居民層相鄰的樓層,在建成并營業后才被發現存在油煙污染問題,導致油煙直接外排和擾民現象。同時,也給后期整改和行政機關事后管理造成較大難度。
本案在受理立案后,當事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自行關閉店鋪,該行為符合陜西省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包容審慎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中第十項的處罰事項“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行政處罰”,該情形的免處罰適用條件為“初次違法且違法行為輕微,在責令改正期限內能改正并消除相關影響,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自行關閉店鋪的”。因此,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是西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開展包容審慎監管執法中,創新監管方式,推行“有溫度執法”的有益探索;是促進執法環境改善的有效路徑,為新區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案例九:藺某某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基本案情:2024年3月18日,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咸戶路與東南三路十字東北角檢查發現,藺某某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處罰結果:藺某某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灃西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對藺某某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元。藺某某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已繳納罰款。
典型意義:不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行為易造成運輸車輛性能和安全性下降,安全隱患增加,易引發交通事故,對道路上行駛的其他車輛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還可能損害運輸行業整體形象,降低公眾對運輸企業的信任度。依法依規查處該案,有助于警示交通運輸企業以此為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案例十:田某駕駛出租汽車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案
基本案情:2024年2月1日,田某駕駛出租汽車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T3航站樓地面停車場東出口,通過“滴滴車主”拉載三名乘客,被空港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例行檢查中發現,田某在機場、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載客時未能文明排隊,服從調度,違反規定在非指定區域攬客。
處罰結果:田某的行為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之規定,空港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八項之規定,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機場作為重要的交通樞紐,是對外展示西安城市形象的窗口,出租車規范營運是維護西安良好形象的關鍵因素,監督出租車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遵守管理秩序、服從調度,有助于維護區域營運秩序、對外展示歷史文化名城良好的城市形象。
陜西省西咸新區城市管理和交通運輸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