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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措施
對參加失業保險并繳費1年以上的企業在崗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在國家聯網系統可查詢到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對象及條件
全市參保企業在崗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且申請期間正常繳費,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含)以上的。
2.技能提升補貼適用范圍指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應按國家規定目錄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上查詢核實,認定日期為證書核發日期。
3.自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
4.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不得超過3次(含),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已享受高級別證書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三、資金來源
失業保險基金。
四、申報資料
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社會保險卡(或銀行卡)的電子版(掃描或拍照生成的電子文件)。
五、經辦流程
企業在崗職工或失業人員取得證書后,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通過線上方式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申領程序、審核發放等參照《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市人社發〔2017〕245號)規定執行。
六、申領渠道
1.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
2.微信或支付寶搜索“秦云就業”小程序;
3.電腦登錄“網上辦事大廳”;
4.西安人社通APP;
5.“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眾號。
七、其他事項
1.跨省、跨統籌地區轉入西安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創業補貼的失業人員,在待遇核定期內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3.對侵占失業保險基金行為的參保個人,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從嚴查處,依法追究責任,并列入社保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并予以聯合懲戒,切實維護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