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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營造全社會關注并自覺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現面向社會公開聘請新區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
一、報名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道正派;
(二)熱心支持醫療保障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社會公德心和責任感,熱愛公益事業,有民主監督意識和志愿奉獻精神;
(三)具有基本的社會保險和醫保知識、較強法規及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分析問題和溝通表達能力;
(四)遵紀守法、公正廉潔、誠實守信,能夠秉公辦事;
(五)身體健康,長年在本行政區域工作或居住,有時間并愿意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工作職責。
二、社會監督員選聘時間
2021年8月16日一2021年8月30日
三、社會監督員的組成及聘用
(一)社會監督員采取個人自薦的方式,從各新城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組織、新聞媒體、高等院校等行業從業人員中產生。凡符合以上報名條件,并自愿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職責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西咸新區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見附件)。西咸新區擬向社會聘用10名(每個新城2名)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各新城醫保局將遴選審核后擬聘人員上報新區醫保局,由新區醫保局統一公示后頒發聘書。
(二)社會監督員聘期為三年,期滿后自動解除。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續聘。
(三)社會監督員因健康、工作、居住地變動等原因,主動提出不再擔任社會監督員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將解除聘約并收回聘書。
(四)社會監督員有損害社會監督員形象或參保單位的合法權益、徇私舞弊、不能勝任社會監督員職責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將取消社會監督員資格并收回聘書。
四、主要職責
(一)宣傳醫療保障政策。主動向身邊群眾宣傳各項醫療保障政策,特別是國家有關醫療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身體力行,影響并促進身邊群眾自覺執行醫保政策,遵守社保法規。
(二)監督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或者公民管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情況,通過有關渠道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
(三)聽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關于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況的報告,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咨詢意見和工作建議。
(四)參與檢查評價。具備一定專業技能的社會監督員,可按照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工作安排協助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現場監督、專項檢查或相關工作評估。
(五)獲取相關信息。根據監督工作需要,社會監督員可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出需求,了解與監督內容相關的情況。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通過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邀請參加工作分析會議、提供工作簡報等形式,積極提供支持。
(六)完成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監督內容
(一)對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進行監督;
(二)對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進行監督;
(三)對參保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進行監督;
(四)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進行監督。
六、社會監督員管理
(一)新區醫療保障局業務科具體負責社會監督員的管理工作,建立相應臺賬,指定專人負責收集社會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負責舉報受理和情況反饋等。
(二)新區醫療保障局業務科負責對所聘請的社會監督員進行有關醫療保險政策業務的培訓,并提供有關業務咨詢。
(三)實行社會監督員監督信息定期反饋制度,社會監督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搜集整理在監督工作中獲取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反饋給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或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經辦機構。
2.對發現和收集到的涉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違規情況和重要線索,及時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或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經辦機構反映。
3.對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和醫保經辦機構進行明察暗訪等工作,發現線索,應及時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相關情況。
4.根據需要,參加醫療保障基金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四)社會監督員屬于無報酬的志愿行為。
西咸新區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咨詢電話
空港新城醫保局辦公室:33636591
灃東新城醫保局辦公室:84501596
秦漢新城醫保局辦公室:38037736
灃西新城醫保局辦公室:38021225
涇河新城醫保局辦公室:36390268
陜西省西咸新區醫療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