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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區2019年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工作計劃
序號 | 抽查計 | 抽查類別 | 抽查事項 | 檢查 對象 | 抽查 | 抽取檢查對象數量 | 抽查檢 | 牽頭 | 參與 |
1 | 西咸新區2019年度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 1.文化類監督檢查 | 1.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5% | 100 | 2019.11.1- 2019.12.15 | 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 | 西咸黨工委宣傳部 |
2 | 西咸新區2019年度排污危化企業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 1.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 1.選定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作為檢查對象依據環評、竣工驗收、提標改造行政要求、排污許可證、區域污染治理整改要求等開展行政檢查以發現違法行為 | 企業 | 5% | 20 | 2019.11.1- 2019.12.15 | 西咸新區生態環境局 |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
西咸新區2019年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
序號 | 抽查項目 | 檢查 對象 | 事項 類別 | 檢查 方式 | 檢查 主體 | 檢查依據 | 責任 部門 | |
抽查類別 | 抽查事項 | |||||||
1 | 文化類監督檢查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3號) | 新區 黨工 委宣 傳部 |
2 |
檢查 | 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新區 市場 監管 局 |
3 |
檢查 | 名稱規范使用情況的 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 | 新區 監管 局 |
4 | 經營(駐在)期限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5 | 經營(業務)范圍中無需審批的經營(業務)項目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6 |
| 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新區 監管 局 | |
7 | 注冊資本實繳情況的 檢查 | 《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確的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行業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8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情況的 檢查 | 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9 | 登記事項檢查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身份真實性的檢查 | 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 新區 監管 局 |
10 | 消防監督檢查 | 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事項 | 實地 檢查 | 支、大隊 級消防救援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新區消防支隊 |
西咸新區2019年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排污危化企業)
序號 | 抽查項目 | 檢查對象 | 事項類別 | 檢查方式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責任部門 | |
抽查類別 | 抽查事項 | |||||||
1 | 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 選定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作為檢查對象依據環評、竣工驗收、提標改造行政要求、排污許可證、區域污染治理整改要求等開展行政檢查以發現違法行為 |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 | 新區 生態 環境局 |
2 | 危險化學品監督 檢查 | 應急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者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 | 重點檢查事項 | 資料檢查、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新區 應急 管理局 |
3 | 應急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 |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資料檢查、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 | 《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