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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11月25日,受弱氣壓場影響,擴散條件轉差,預計我市空氣質量以良至輕度污染為主;26日至27日,關中地區處于地面高壓后部,擴散條件持續較差,預計我市空氣質量以輕至中度污染為主,可能出現短時重度污染;28日,關中地區受鋒前風場輻合影響,相對濕度增大,利于污染物累積,預計我市空氣質量以中至重度污染為主;29日,受新一輪西北冷空氣和降水共同影響,大氣擴散和濕清除條件有利,我市空氣質量將明顯改善。
為切實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污染強度,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市重污染應急辦發〔2021〕16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于2021年11月24日1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信息。根據《西咸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實施方案》(陜西咸辦發〔2021〕31號),按照全市統一安排,經新區指揮部同意,決定于2021年11月25日14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請各新城管委會、園辦和新區相關部門,組織落實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一)宣傳部門通過官網等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應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或作業的,應采取防護措施。
(二)教育衛體部門督導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戶外體育課、運動會等活動(在室外停留不超過 30 分鐘的教學參觀、社會實踐等活動不受影響);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增設相關疾病急(門)診,增加醫護人員。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一)宣傳部門通過官網等發布以下建議性減排措施: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二)城管交通部門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群眾綠色出行。
(三)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可在達到應急減排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生產工序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公安部門做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結合西安市要求,做好柴油貨車管控工作;禁止超標排放及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強化“高峰”時段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嚴禁煙花爆竹燃放。
(二)自然資源、建設、城管、市政、交通、水利、綠化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新區范圍內的建設、出土、拆遷等各類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納場停止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攪拌、土石方等涉氣作業(搶修搶險和保障類工程除外,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在非土石方作業的施工環節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部門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對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沖洗頻次;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四)資源規劃部門督導磚廠、砂石場、白灰場等停止露天作業。
(五)工信部門督導水泥制品企業(特種水泥除外)、粉磨站停止生產;督導工業企業落實Ⅲ級應急減排措施。
(六)發改部門督導熱電廠、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
(七)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對涉氣工業企業的督導檢查頻次,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達標排放;加大重點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控制力度,確保100%覆蓋;聯合公安部門做好超標車輛依法查處工作。
(八)按照全市落實《西安市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相關要求,各新城管委會、新區有關行業部門、園辦督導納入《西咸新區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污染源,實施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新區重污染應急辦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通知和本區域、本部門的應急實施方案要求,啟動應急響應工作,進一步強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并組織開展應急督導檢查工作。響應期間,每日16時前報送應急工作日報。
(二)各單位對應急檢查發現的措施不落實,未啟動預警的工業企業、在建工地等,應嚴格依法查處,并報送處理結果。
西咸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