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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人:史科武
西灃東城改事務函〔2023〕8號
馬洲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落實灃東新城王寺街道拆遷戶安置證姓名變更的建議》(第124號)提案收悉。現就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收到您的相關建議后,我中心高度重視,立即認真梳理您提出的關于:“落實灃東新城王寺街道拆遷戶安置證姓名變更的建議”。通過與屬地街辦核實了解有關情況,根據轄區現行回遷安置規定,回遷安置房屋分配證明書由街道回遷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搬遷安置協議書中戶主姓名進行登記,若搬遷安置協議書中原戶主身故的,街道回遷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戶內成員之間達成的協議、公證或法院判決書予以備注登記,確保搬遷安置群眾房屋分配證明書登記準確、無誤。
下一步,我中心將積極對接屬地街道辦事處,按制定合理可行的房屋分配證明書變更手續,保障轄區搬遷安置群眾的合理權益,促進轄區回遷群眾的和諧穩定。
陜西省西咸新區灃東新城城改事務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