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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協調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委會加快解決陵北路工程有關問題的建議》(第172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2016年6月,興平市自籌資金啟動實施了位于西咸新區秦漢新城南位鎮的陵北路改擴建工程,12月主體工程及第一層瀝青路面鋪設完成。2017年1月省委、省政府決定,西咸新區全面托管轄區內西安市、咸陽市的行政和社會管理職能,4月,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委會全面托管興平市南位鎮行政和社會管理事務。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西咸新區托管轄區行政和社會管理職能工作實施方案》(陜辦字〔2017〕6號)中關于托管工作提出“財事匹配,權責一致”原則明確規定:“已經達成共識和正在建設的重大項目和區域繼續按原投資主體、建設模式組織實施”。根據這一原則,陵北路改擴建工程屬于正在建設的項目,2016年12月前的相關費用理應由興平市承擔,關于工程款問題,請您向興平市政府反映。
鑒于該項目一直處于停工狀態,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委會為落實您所提建議,方便群眾出行,保障交通安全,決定實施陵北路第二層瀝青路面鋪設及后續管理工作。
感謝您提出的意見建議,期待您一如既往的監督支持我們的工作,幫助我們把工作做的更好。
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