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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安市財政局《關于落實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通知》(市人社發[2024]228號)
二、補貼對象
1.招用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
2.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三、補貼標準
(一)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
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用人單位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總和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二)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
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總和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四、申報材料
(一)單位營業執照;
(二)單位銀行基本戶材料;
(三)小微企業稅務繳納或其他相關材料;
(四)吸納人員持有的《就業創業證》(人社部門系統核查)。
五、申報渠道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登錄“秦云就業”企業用工供需平臺(http://qinyunjiuye.cn),按系統提示進入相應業務模塊在線申報。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一次最多可申領前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含申領當月)。
六、各新城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灃東新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29-89108009
灃西新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29-38020464
空港新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29-33635622/33633783
秦漢新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29-33136374
涇河新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29-3638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