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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餐飲場所儲存、使用醇基燃料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餐飲場所火災、爆炸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營造平安穩定的良好營商環境,依據西安市及西咸新區關于餐飲場所使用醇基燃料的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存在“雙燃料”(燃氣、醇基燃料混用)問題的餐飲場所,一律責令企業停止使用醇基燃料,改用技術標準相對成熟的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不符合《餐飲場所使用醇基燃料安全檢查要點(消防部分)》的餐飲場所,一律關閉停業整改,整改完成前一律不得營業;醫院、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建筑工地的食堂,一律禁止使用醇基燃料。
陜西省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宣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