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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部門收回鎮街部分執法事項有關工作要求,新區管委會決定對部分新區部門行政執法權下放至各鎮街的事項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采取“一鎮街一清單”形式,調整后的鎮街承接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詳見本通告附件。
二、自2025年8月20日起,新區部門收回的事項鎮街不再實施,由原賦權部門實施。調整下放的行政執法事項繼續由鎮街實施,已立案未辦結的執法案件仍由鎮街負責辦結。
三、繼續交由鎮街實施的行政執法事項,新區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加強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實務培訓。
四、各鎮街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鎮街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持有效行政執法證件執法,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職責。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西咸新區各鎮街承接調整后省政府下放行政執法事項清單.pdf
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