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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區、新城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新區、新城社會組織: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規定,新區將對轄區內各類社會組織實施2021年度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1.2021年6月30日前由新區及新城審批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不包括慈善組織,下同)。
2.2021年12月31日前經新區及新城審批部門登記(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組織。
各類符合年檢條件的社會組織均應參加年檢,不參加年檢視為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二、年檢內容
法人組織基本條件、黨組織建設情況、業務活動情況、財務收支狀況、按章程換屆情況、退(離)休和在職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任職情況、上年度年檢問題的整改情況等。重點檢查有無違規收費行為、經費管理情況、理事會建設情況、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管理情況等。
三、年檢時間、地址
(一)年檢時間
2021年度檢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22年4月1日至5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年檢地址
1.原新區本級核準登記社會組織:上林路(南段)能源路西咸大廈1901室
2.原空港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航投大廈A區205室
3.原灃東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灃東城市廣場9203室
4.原秦漢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蘭池大廈c座1016室
5.原灃西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灃西新城總部經濟園5號樓706室
6.原涇河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涇河新城產業孵化基地綜合樓502室
四、年檢方式
(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
2021年度檢查采用網絡年檢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各社會組織登錄“陜西省社會組織信息平臺”(網址:http://zwfw.saxmz.gov.cn)先進行線上填報。
1.年檢初審。年檢資料線上填報通過后,將年度檢查報告書及其他所需材料打印成A4大小紙質文本,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相關的負責人及理事簽字后報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經業務主管單位簽署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5月31日前報新區基層工作部。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5月31日前將資料報新區基層工作部。
2.出具結論。新區基層工作部根據報送材料審查和實地抽查檢查的情況,相應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檢結論,并在登記證書(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
3.發布公告。年檢結束后,新區基層工作部將在新區官網等有關媒體網站發布年檢結論公告。
(二)慈善組織
2021年度檢查采用網絡年檢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
各慈善組織登錄民政部年度工作報告審批系統“社會慈善與募捐系統”(網址:http://csmj.mca.gov.cn)先進行線上填報。
1.年檢初審。年檢資料線上填報通過后,將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所需材料打印成A4大小紙質文本,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相關的負責人及理事簽字蓋章后報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經業務主管單位簽署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5月31日前將年檢資料報新區基層工作部,同時將年檢資料掃描、上傳系統并提交。
2.發布公告。新區基層工作部在民政部年度工作報告審批系統接收慈善組織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時,相關材料即收即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五、年檢應提交材料
(一)社會團體
1.經網絡初審,通過“陜西省社會組織信息平臺”打印的《2021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一式三份。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原件。
3.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承接中央財政項目、省市福彩項目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提供該項目的資金使用專項財務審計報告),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4.2020年度檢查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未參加2020年度檢查的社會團體需提交整改報告(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整改報告需由業務主管單位出具意見)。
5.2021年度工作總結以及2022年度工作計劃。鄉村振興工作開展的情況(請附相關資料如:幫扶協議、圖文宣傳、通報表彰等等)。
6.財政票據年審結論(財政部門出具)。
7.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如本年度單位重大問題以及單位決策重大問題的會議紀要、決議等。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
1.經網絡初審,通過“陜西省社會組織信息平臺”打印的《2021年度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一式三份。
2.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原件。
3.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承接中央財政項目、省市福彩項目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提供該項目的資金使用專項財務審計報告),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4.民辦學校、醫療機構以及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規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審核或者登記,已經取得相應的執業許可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還應攜帶執業許可證副本并提交副本復印件。
5.2020年度檢查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未參加2020年度檢查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需提交整改報告(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整改報告需由業務主管單位出具意見)。
6.2021年度工作總結以及2022年度工作計劃。鄉村振興工作開展的情況(請附相關資料如:幫扶協議、圖文宣傳、通報表彰等等)。
7.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如本年度單位重大問題以及單位決策重大問題的會議紀要、決議等。
(三)慈善組織
1.經網絡初審,通過“社會慈善與募捐系統”打印的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一式三份。
2.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3.2021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
4.如設有專項基金,須報送專項基金的管理和運作情況。有針對各地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而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定向募捐活動和慈善援助活動的慈善組織,要在“業務活動開展情況”中客觀反映開展募捐活動和慈善活動支出情況。
5.慈善組織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要求出具。
6.慈善組織收到相關部門出具的整改通知書或行政處罰通知書的,應在工作報告中如實填寫。
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年檢審核結論和要求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2021年度遵守各項登記管理法規政策、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無違法違規行為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存在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罰則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應建未建黨組織的,未按要求開展黨建工作的;
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不具備法律規定社會組織法人基本條件的,包括沒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年末凈資產為負數等情形;
4.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
5.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6.未開展業務活動的;
7.不按照章程規定進行活動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未按期進行理事、監事換屆等情形;
8.無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動場所的;
9.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以及未按照登記管理機關要求對問題進行整改的;
10.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
11.設立分支機構的;
12.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
13.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
14.侵占、私分、挪用社會組織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15.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16.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7.負責人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超齡、超屆任職的,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負責人備案的;
18.不按照規定辦理銀行開戶和稅務登記的行為;
19.在職及退(離)休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未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仍然兼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的;
20.社會團體會費標準不符合規定的;
21.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分支機構的;
22.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或管理不符合規定的;
23.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組織章程行為的。
(三)年檢中新區基層工作部將根據“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部分社會組織進行實地檢查。
(四)對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而未建立黨組織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初審中要指導其盡快建立或作出建立承諾。
(五)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社會組織的名稱、辦公場所、宗旨、業務范圍、活動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動資金、業務主管單位;社團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名稱、業務范圍、辦公場所和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等變更情況的,應在年檢前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不予辦理年檢。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提供的年度工作報告、《財務審計報告書》必須是真實的,凡在年檢中弄虛作假,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七、其他事項
各新城工作組按照程序對原新城核準登記的社會組織開展年檢工作,新區基層工作部根據各新城工作組年檢審核意見,統一通報公示。
陜西省西咸新區基層工作部
2022年3月31日
(聯系人:原新區本級核準登記社會組織:康欣懿聯系方式:33585514
原空港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茍杉杉 聯系方式:33636551
原灃東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司晨光 聯系方式:84534911
原秦漢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張麗娜 聯系方式:33136305
原灃西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孫蘭蘭 聯系方式:38020337
原涇河新城核準登記社會組織:陳 曉 聯系方式:3639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