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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2月5日至7日,全市大氣擴散條件較差,污染物進一步累積,預計空氣質量為中度至重度污染。

為切實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污染強度,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市重污染應急辦發〔2023〕6號)《西咸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實施方案(2022年修訂版)》(陜西咸黨政辦字〔2022〕61號),按照全市統一安排,經新區指揮部同意,決定于2月6日10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請各新城管委會,新區各相關部門,園辦,各街鎮,國網西咸供電公司組織落實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一)宣傳部門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等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二)教育部門督導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

(三)衛生健康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引導群眾有序就醫,提高新區醫療接診效率。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一)宣傳部門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等發布以下建議性減排措施: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二)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三)城管交通部門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群眾綠色出行。

(四)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工地,自覺調整生產工期,可在達到應急減排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生產工序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公安部門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及常態化禁限行等相關部署,做好車輛管控工作,禁止超標排放及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做好建筑垃圾、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禁行工作(搶修搶險車輛、涉保障類工程運輸車輛除外);督導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載貨汽車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和搶修搶險車輛除外);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柴油車路檢工作,對超標排放車輛依法處罰;強化“高峰”時段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嚴禁煙花爆竹燃放。

(二)資源規劃、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征遷、房建、市政、水利、綠化、交通等各類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納場落實Ⅱ級應急減排措施,停止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打磨、焊接、混凝土攪拌、混凝土澆筑、土石方等涉氣作業(搶修搶險和保障類工程除外,但應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場所100%覆蓋;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在非土石方作業的施工環節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部門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對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沖洗頻次。

(四)發改部門督導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企業,停止使用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五)資源規劃、工信、生態環境部門督導除特殊需要外的磚廠、砂石場、白灰場、石材廠等停止露天作業,磚瓦窯廠(除隧道窯)實施錯峰生產。

(六)住建部門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室外噴涂作業;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引領性企業除外)。

(七)工信、發改、住建、城管交通部門督導涉氣工業企業按照《西咸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工業源)》落實Ⅱ級應急減排措施。

(八)基層工作部、城管交通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督導各街鎮做好秸稈、垃圾、樹葉、雜物露天焚燒管控工作。

(九)生態環境部門督導工業企業和各類工地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配合工信等部門督導涉氣企業落實Ⅱ級應急減排措施。

(十)各新城管委會、新區各相關行業部門、園辦督導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污染源,實施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新區重污染應急辦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通知和本區域、本部門的應急實施方案要求,啟動應急響應工作,進一步強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并組織開展應急督導檢查工作。響應期間,每日16時前報送應急工作日報。

(二)各單位對應急檢查發現的措施不落實,未啟動預警的工業企業、在建工地等,應嚴格依法查處,并報送處理結果。


西咸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