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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務公開相關工作要求,現將《西咸新區國際科技創新交流合作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國合基地管理辦法”)《西咸新區離岸創新創業平臺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離岸創新創業平臺管理辦法”)要點解讀如下:
在平臺定義方面。國合基地是指新區各類市場主體依托自身科研能力或國際資源等綜合實力,能獨立開展各類國際科技創新交流合作活動,或依托海外機構幫助新區各類有產品研發、技術轉移、招才引智等方面需求的市場主體對接國際資源的實體化運營平臺。離岸創新創業平臺分為離岸研發中心和離岸創業中心兩類。研發中心指在海外科技創新資源集聚地區設立,按照市場機制和國際規則,吸引使用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團隊、先進技術、先進設備等,開展關鍵產品研發、重大技術攻關等科技創新活動;創業中心指在海外地區設立,圍繞新區重點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以國際科技創新創業為導向,依托一定的空間載體、專業人員以及資源優勢,開展高新技術孵化、科技企業培育、重大成果轉化應用、核心技術轉移輸出及高層次人才交流活動等業務。
在認定條件方面。國合基地側重于企業鏈接國際科技創新資源的渠道及服務新區企業對外開放能力等方面;離岸創新創業平臺中,研發中心主要要求配備滿足研發條件的固定場所和儀器設備(含租用、共享類),具有實質性開展的研發項目,設立研發中心累計支出總金額一般不低于500萬元,其中科技研發資金投入不低于25%,同時擁有一定數量的專業研發人員,其中外籍研發人員占比不低于20%;創業中心要求為企業在國(境)外駐地國注冊并控股的獨立法人主體(如與海外大學、各類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建聯合創業服務中心,必須對其擁有實際控制權),在海外地區擁有穩定長期的土地、房屋產權或租約,擁有一支經驗豐富、熟悉當地情況的專業孵化隊伍,具有對接當地科研、人才、項目等資源的能力。
在主要職責方面。國合基地的主要職責包括國際科技創新資源發掘、新區對外合作需求匹配、科技招商、產業園區規劃建設、重點產業體系優化、人才技術交流培訓、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活動組織以及秦創原總窗口西咸新區品牌推介等方面;離岸研發中心的主要職責為聯合研發、技術攻關、研發體系優化等方面,離岸創業中心的主要職責為海外科技項目孵化、高水平科技成果引進、技術轉移、重點產業賦能、高層次人才交流等方面。
在考評指標方面。國合基地和離岸創新創業平臺均側重于成果產出,國合基地重點關注海外資源及需求搜集、新區科技創新需求匹配、海外交流合作渠道拓展、科技招商、園區建設、活動組織及交流培訓方面;離岸研發中心重點關注研發成果的落地應用、技術成果導入、海外人才智力引進等方面。離岸創業中心重點關注海外項目(人才)引進、技術轉移、海外資本合作及交流培訓等方面。
在獎補資金方面。新區科技局每年開展綜合考評,考評結果分為優秀(80分以上)、良好(70-79分)、合格(60-6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次,對確定為“優秀”和“良好”的國合基地,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和30萬元的后補助獎勵;對確定為“優秀”和“良好”的離岸平臺(含研發中心與創業中心),分別給予最高80萬元、50萬元的后補助獎勵,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各類國際科技合作和離岸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及項目。
申報兌現指南:
國合基地和離岸創新創業平臺所需獎補資金由新區及新城按財政體制分別承擔。
國合基地和離岸創新創業平臺適用于工商注冊、財稅關系、統計關系均在西咸新區、且具備開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或離岸創新創業工作的獨立法人單位。
符合條件的各類市場主體可同時申報國合基地、離岸研發中心或離岸創業中心。
本措施由西咸新區科技創新和新經濟局負責解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解讀部門:科技創新和新經濟局 咨詢電話:029-33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