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西咸新區社區綜合服務用房建設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和《西咸新區社區綜合服務用房使用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確保新區社區綜合服務用房建設有序推進,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規范社區綜合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發〔2017〕13 號)、《關于深入推進城鄉社區發展治理的實施意見》(陜西咸黨發〔2018〕9 號)文件精神及新區相關規定,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西咸新區社區綜合服務用房建設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共6章23條,主要內容如下:
1.什么是社區綜合服務用房
“社區綜合服務用房”(以下簡稱社區用房)是社區組織開展民主自治、為居民提供公共服務和從事各類社區活動的有效平臺和載體,是城市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社區用房功能設置包括但不限于社區服務站、文化活動站(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及學齡前兒童日間照料中心(托育所)等。
2.社區用房的產權歸屬
凡在西咸新區范圍內所有新建住宅項目(含保障性住房),均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建設社區用房,建成后無償移交西咸新區管委會,產權歸西咸新區管委會所有。
3.社區用房的配建要求
(1)面積標準
根據住宅項目不同建筑規模,新區社區用房配建標準劃為五檔:
新建住宅項目,住宅項目地上建筑面積小于3萬平方米,配建社區用房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
新建住宅項目,住宅項目地上建筑面積為3(含)-10萬平方米,配建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小于800平方米;
新建住宅項目,住宅項目地上建筑面積為10(含)-18萬平方米,配建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小于1700平方米;
新建住宅項目,住宅項目地上建筑面積為18(含)-28萬平方米,配建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小于2500平方米;
新建住宅項目,住宅項目地上建筑面積大于等于28萬平方米,配建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小于4800平方米。
(2)配建設置
①配建地址。社區用房建設地址應位于方便群眾日常使用的位置,新建住宅項目社區用房應相對集中設置,位于裙樓或臨路獨立建筑等獨立區域,內部空間應滿足功能要求,符合社區建設近遠期使用需求,不得設置于住宅單元內部、剪力墻結構內部等開間較小、不利于后期提升改造的結構空間內。
②配建位置。社區用房應于建筑物首層開始設置(原則上首層設置的面積應與二層及以上樓層設置面積占比相當),并設置獨立出入口和獨立使用通道。原則上設置于建筑物 1-3 層,社區用房設置于 2 層及以上的應設置電梯。
③日照要求。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滿足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時的要求,學前兒童日間照料中心應滿足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不低于3小時的要求。
(3)建設時限
分期建設的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要按項目總建筑規模應設置的社區用房面積,將社區用房安排設計在第一期工程中配套建設,與第一期工程同步交付使用。
(4)審核驗收
①納入總圖審查。新區、新城資規、住建以及行政審批部門在新建住宅項目(含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以及驗收審批過程中應取得新區社區服務中心意見,在項目規劃總平面圖、建設方案審查中明確社區用房的建筑規模、位置設置等內容。
②出具建設承諾。開發建設單位應在住宅項目建設開工前向社區服務中心出具社區用房建設承諾書,承諾書應當根據社區服務中心出具的社區用房配建審核意見,明確社區用房的建設規模、位置、裝修標準、開工及竣工期限、移交主體、移交期限等內容。
③實施工程驗收。社區服務中心對已經履行社區用房建設承諾內容的,出具社區用房建設承諾書履行確認證明。開發建設單位憑社區用房建設承諾書履行確認證明,方可到新區或項目所屬新城、園辦規劃、住建部門申請驗收備案。項目驗收時,社區服務中心應同步參加聯合驗收,對社區用房的建設規模、位置設置等規劃指標嚴格核實。經核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4.社區用房的管理使用
(1)移交接收。社區用房驗收合格并具備交付條件后,開發建設單位應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向社區服務中心移交相關手續,辦理產權登記。
(2)日常使用。社區用房收回后,社區服務中心負責牽頭統一調配,由各鎮街進行日常管理,交付社區無償使用。各鎮街社區用房使用功能確定及變更應報社區服務中心審核。
(二)《西咸新區社區綜合服務用房使用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共5章26條,主要內容如下:
1.設置標準
社區用房應按照新區相關規定標準建設,合理設置室內外功能區,遵循方便居民、服務優先和高效實用的原則,使辦公空間最小化、服務功能最大化,提倡“一室多用、一場多用”,提高社區用房的使用效率。
(1)辦公用房。設置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居民監督委員會等辦公室,單人辦公用房面積不得高于 9 平方米。配備電腦、打印機、電話、傳真機、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制度、門牌等懸掛規范,保障水、電、暖、網通暢。
(2)服務用房。服務用房不得低于社區用房室內總面積的 50%。
①室內服務大廳。承載社區服務站公共服務事項辦理,設立黨務群團、社會救助、勞動保障、衛生健康、科教文體、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證卡、郵政、金融、電信、燃氣辦理等服務窗口,條件具備的社區實行一窗式服務,同時設立咨詢區、等候區、服務區、休息區等功能區,并提供飲水機、沙發、便民服務卡、書報架等便民設施。懸掛、張貼等方式,公示工作制度、崗位職責、辦事指南等信息,并配備相應的監控設施。
②公益服務類。設置助殘服務、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場所,并配備相應器材設備。
③有償服務類。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兒童日間照料中心運營,實現康復理療、居家養老、托老托幼等服務。社區衛生服務站可按照社區用房實際配置設置在獨立區域。有條件的社區,可根據社區人群開展其他特色服務。
(3)活動用房。設置會議室、黨建活動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含閱覽室)、多功能活動室、文體活動室、社會組織活動室、社會工作室等場所,并配備相應器材設備。條件具備的社區可根據居民需求設置社區教育、老年大學等其他服務場所。
(4)輔助用房。包括社區檔案存放、社會慈善物品存放管理等用房及衛生間。
(5)室外活動場所。室外活動場所不低于 1000 平方米,設置文化舞臺及文化墻,配備健身器材、運動設施,周邊環境綠化、美化,能夠滿足群眾日常體育、文化、娛樂等需求。
(6)設置宣傳欄、公示欄。社區室外設置社區簡介欄、政策宣傳欄、黨(居)務公開欄、網格化公示欄,配 LED 電子屏、板報、條幅標語、宣傳展板、社區公眾號、APP 等資源媒介。公示欄和宣傳欄應設置在醒目位置,便于群眾閱覽。
2.使用規范
(1)名稱規范。社區用房統一名稱為:(橫標)XX 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豎標)中共 XX 街道 XX 社區支部委員會(或黨委、黨總支)、XX 街道 XX 社區居民委員會、XX 街道XX 社區居民監督委員會、XX 街道 XX 社區服務站。社區掛牌統一設置在社區主建筑正門口。
(2)懸掛中國社區統一標識(LOGO)。標識應懸掛在社區用房所在墻立面顯著位置或掛于大廳顯著位置。社區用房掛牌僅限于“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或黨委、黨總支)”、“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監督委員會”、“社區服務站”和“中國社區”標識。社區警務室外觀標識按公安機關統一要求設置。
(3)使用管理中需建立以下制度:
①場地管理制度。制定場地(含各功能室)使用、管理、維護
等制度,明確各相關方權責。對違規使用、故意破壞和損壞社區配套用房及設施的行為,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②社區黨組織、社區服務站、社區居委會、社區監委會需按規定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③建立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制度。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為民服務意識,規范工作程序、行為禮儀、服務用語和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提高辦事效率,嚴格考核,全面提升基層政務服務的整體水平。
④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規范收支手續,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在新區財政金融局、社區服務中心的指導下建立健全財務開支報銷審核、固定資產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
⑤檔案管理制度。制定包含電子、紙質及其他媒介形式的檔案記錄、歸檔、保管、保密、使用與維護等方面的詳細制度。
⑥志愿者(義工)服務管理制度。建立社區志愿者申請、登記、服務記錄、審核、激勵及退出等制度。
⑦應急管理制度。針對居民開展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公共衛生、社會安全、重特大事故等基本知識宣傳教育。建立應急管理制度,形成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工作機制。
3.管理維護
社區用房產權歸新區管委會所有,開發建設單位依法承擔社區用房移交后的保修責任,質保期過后的修繕和維護責任由各鎮街負責,所需經費可從社區工作經費列支。各鎮街負責社區用房的日常管理,保障社區各項服務正常運行。
三、解釋部門及咨詢電話
西咸新區基層工作部,聯系電話:3358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