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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動全區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穩定增長,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新區出臺了《西咸新區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工作實施方案》。具體解讀如下:
一是工作目標明確。到2024年底,農村集體經濟收益20萬元以上的行政村(社區)達到60%以上;到2025年底,農村集體經濟收益20萬元以上的行政村(社區)達到80%以上。
二是4種路徑8種模式提升集體經濟發展質效。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據本村資源稟賦和村情實際,通過4種路徑8種模式多路徑、多舉措有效促進集體經濟發展。
一是提供4種路徑:一是立足優勢發展地租經濟,二是盤活資產打造物業經濟,三是對接需求做活服務經濟,四是引導多領域發展股權經濟。
二是明確8種模式:一是資源開發型,依法合理開發利用集體土地資源,在符合相關法規政策范圍內,引導、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將未承包到戶的機動地、“四荒”地等資源發包,或者對村內低效收益的土地資源統一組織有償流轉,采取協商服務、招商引資或將經營權通過競拍等方式對外出租,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二是物業經營型,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所有的非農建設用地,興建標準廠房、倉儲設施、辦公樓、專業市場、門面商鋪、娛樂設施、廣告設施等,通過物業租賃經營等方式增加村集體收入。三是資產盤活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升級改造舊村部、老校舍、廢棄廠房等集體固定資產,通過租賃、承包經營等方式,盤活村集體辦公用房、門店等發展村集體經濟。四是產業發展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發展、標準化建設、品牌化經營的思路,依托鄉村旅游、設施農業、苗木花卉、葡萄、食用菌等產業,利用閑置資產與企業合作興辦加工企業和服務企業。五是村莊經營型,依托旅游景點、美麗鄉村和田園綜合體,挖掘鄉村旅游資源,拓展農林多種功能,開發農耕體驗、生態體驗、休閑觀光等鄉村旅游項目,引進社會資本開發鄉村旅游業,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拓展配套業務,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六是生產服務型,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民建筑隊組建工程施工企業,承接農村交通、農田水利、舊房改造、新居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等工程;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機構合作,將農戶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提供“耕、種、收、售”全產業鏈種植托管服務,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七是資本運營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三資”通過入股工商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參與農業園區、鄉村旅游以及美麗鄉村建設等創建,開展多領域股份合作或聯合經營,帶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八是土地股份合作型,有條件的村根據農民意愿,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三是從8方面加大政策保障和激勵。一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主要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機制體制建設、運行管理等內容。二是用活用好土地政策。積極穩妥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合理配置和優化農村集體經濟用地結構,可在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用于村民居住、農村公共公益設施、零星分散的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項目,盤活農村建設土地資源,支持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三是加大資金獎補扶持。新區財政2024—2026年每年設立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專項資金,用于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四是強化涉農項目支撐。將村集體經濟組織列為財政支農項目申報和實施主體,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能力承擔的統防統治、環境保潔、道路養護、基礎設施管護、社會養老等政府可購買服務項目,優先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將政府投資的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等所形成的資產交由村級集體持有和管護,產生的收益歸村集體所有。五是搭建農村集體經濟產業園。鼓勵各鎮街謀劃建設農村集體經濟產業園,優先選擇有項目、有資金、條件成熟的集體經濟組織入駐發展。六是支持推動聯合發展。支持鎮街統籌轄區范圍內資金、土地、技術、人力等要素,推動集中集約投資,抱團聯合發展。鼓勵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地制宜,強弱聯合、村企聯合、村銀結對,促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七是發揮新區、新城兩級國有農業公司作用。按照“地域相鄰、產業相同、取長補短”的原則,加快鄉村振興城鄉融合類項目策劃、規劃、投資、開發建設及運營管理,在實施農業項目和產業布局過程中,優先與轄區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助力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八是強化人才激勵。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將集體經濟發展情況與村干部績效補貼、年度考核、問責整頓相掛鉤。
解讀部門:基層工作部 聯系電話:33186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