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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西咸新區公共資源交易類代理服務市場管理,規范代理機構服務行為,助力打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陽光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服務市場,新區公共資源交易辦公室結合新區實際,形成了《西咸新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代理服務平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隨著西咸新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日益頻繁,為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提升交易效率與質量,西咸新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緊密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管理辦法》。該辦法旨在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類代理服務市場的管理,規范代理機構行為,打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且高效的交易服務平臺,推動新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良性發展。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分為五章三十二條,包括總則、入駐登記、誠信管理、機構選取及其他規定章節,各部分要點包括:
(一)總則
說明了《管理辦法》制定目的、適用范圍以及交易辦、交易中心、行業監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對服務平臺的職能范圍,規定了交易平臺管理原則、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服務范圍。
(二)入駐登記
明確了委托單位、代理機構參與新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入駐服務平臺的條件和上傳資料要求,接受誠信評價管理。
(三)誠信管理
明確誠信評價主體為委托單位、行業監督部門及交易中心,通過交易中心門戶網站展示代理機構交易項目服務評分、服務質量、以往項目服務評價等信息,供委托單位選取代理機構時參考。
(四)機構選取
明確委托單位選取代理機構的基本原則及四種選取方式,分別為“直接選取”、“隨機選取”“報價選取”、“綜合選取”,并詳細說明各種選取方式的操作方法。
(五)其他
《管理辦法》明確了代理機構賬戶管理等內容。
四、解釋部門及咨詢電話
陜西省西咸新區公共資源交易辦公室,聯系電話:3318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