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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陜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陜西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對全省范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一、自然資源包括哪些類型?什么是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根據《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指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以上各類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目前,西咸新區只涉及水流、濕地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
二、為什么要進行確權登記,《方案》出臺背景是什么?
自然資源是生態系統的主體構成要素、重要空間載體和生態保護的主要對象。然而,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自然資源管理卻存在著諸多問題,比如底數不清、權責不明、監管不力、保護不嚴、界線交叉等,導致產權糾紛多發、資源保護乏力、開發利用粗放、生態退化嚴重。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連續出臺一系列文件,要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體系,加快解決當前生態保護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其中,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基礎,是前提,也是保障。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按照“資源公有、物權法定”的原則,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對水流、森林等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2019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再次要求加快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本輪機構改革中,新成立的自然資源部門被賦予“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兩統一”職責,而權屬清晰、權責明確是落實這項改革重任的前提。因此,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履行自然資源管理“兩統一”職責的基礎支撐;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舉措。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意義重大。
2016年12月,原國土資源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選取12個試點省份先行實施,我省未承擔試點任務,但期間積極關注各項試點進展情況,積累經驗,為《方案》的出臺奠定了基礎。試點結束后,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19年7月,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五部門聯合印發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標志著我國開始全面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邁入法治化軌道,其中明確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組織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本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經自然資源部審核通過后,以省級人民政府名義予以印發。
三、《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按照《暫行辦法》要求,我局抓緊組織人員,收集相關資料,結合新區自然資源實際,研究起草了《方案》,在征求采納了各新城管委會、新區改革創新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于2020年10月,上報省自然資源廳進行審核。
2020年12月,省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要求盡快報新區管委會印發。
四、總體思路是什么?
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發展理念,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為指導思想。
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統一登記、整體保護、統籌兼顧五大基本原則。
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資料,劃清“四條邊界”,即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建立自然資源登記“一個薄”,形成自然資源產權管理“一張圖”,構建自然資源信息“一張網”,最終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體系,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
五、主要任務是什么?誰來完成?
按照《暫行辦法》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規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登記單元為基本單位,結合新區實際,新區自然資源登記類型主要包括水流、濕地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按照新區和新城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共有5大主要任務。
一是配合做好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配合做好新區范圍內由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各新城管委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支持省自然資源廳做好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界限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二是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水流包括河流、湖泊和水庫。各新城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除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江河湖泊等水流進行確權登記。
三是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各新城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除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濕地進行確權登記。
已經在自然保護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登記的濕地不再作為單獨濕地進行登記。
四是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各新城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除省自然資源廳、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進行確權登記。
五是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標準開展工作。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數據庫,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信息、專項調查信息關聯,與生態環境、水利等相關部門信息共享。
六、工作計劃是什么?時間如何安排?
按照新區和新城相結合的登記原則,初步計劃從2020至2023年,利用4年時間,基本完成新區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后,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實現全區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制定新區總體工作方案和年度實施方案,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七、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有哪些類型?登記程序是什么?
按照《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包括首次登記、變更登記、更正登記、注銷登記四種登記類型。首次登記的程序主要包括:編制工作底圖、預劃登記單元、發布通告、地籍調查、登記審核、發布公告、登簿發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