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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新區管委會2022年第10次專題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3月25日,陜西省西咸新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于印發了《西咸新區戶外廣告專項規劃(2022-2030)》(陜西咸城管委辦發〔2022〕1 號,以下簡稱《規劃》),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法律依據及技術參考
規劃編制的主要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 《西咸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西咸新區“十四五”城市綜合管理專項規劃》《西咸新區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辦法(試行)》。
規劃編制的主要技術參考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容貌標準》 (住建部第129號)《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技術標準》 (CJJ/T149-2021) 《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導則》 (2019) 。
二、主要內容
(一)規劃概要
1.規劃范圍:本次規劃范圍為西咸新區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涉及空港新城、灃東新城、秦漢新城、灃西新城、涇河新城、能源金融貿易區等6大區域, 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約272平方公里。
西咸新區直管區依照本規劃執行, 西安(西咸新區)-咸陽共管區由咸陽市在《西咸新區總體規劃》框架下,負責轄區內的行政、經濟和社會管理事務。
2.規劃期限:近期:2022-2025年; 遠期: 2026-2030年。
3.規劃對象:利用建(構)筑物、城市道路、交通工具、戶外場地等城市空間,采取安裝、懸掛、張貼、繪制、投映、巡游等形式,設置戶外電子顯示屏、燈箱、霓虹燈、展示牌、招貼欄、實物模型、充氣裝置、廣告彩旗、布幔、橫幅等設施用于發布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的行為。
(二)核心內容
1.分區布局。本規劃將戶外廣告的設置空間劃分為集中展示區、窗口展示區、禁止設置區、一般控制區,并對不同區域提出戶外廣告的管控策略,以展現區域特色。集中展示區主要包含吾悅廣場、萬象城等核心商業區及大西安新中心中央商務區、會展中心等核心商務區,集中展示區鼓勵采用多元的戶外廣告展示方式提升區域活力,強化商業氛圍。窗口展示區主要包括機場、火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城市門戶區域,此類區域鼓勵戶外廣告設施造型結合區域特征進行設計,以景觀雕塑式的形式展現地域文化特征,打造地標性城市景觀。禁止設置區是以保護自然生態景觀環境及保護公共空間環境品質為出發點,禁止設置商業廣告的區域,主要包括胡泊、河流、公園綠地等生態區域以及文物古跡用地、行政辦公用地等用地類型。除集中展示區、窗口展示區、禁止設置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均為一般控制區,規劃為保證空間環境的異質性,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空間環境,以用地性質為依據對不同類型的用地歸類施策,從而規范戶外廣告設置行為,強化區域特征。
2.分類控制。分類控制是對戶外廣告的設施類型按照禁止、控制、鼓勵的方式進行管控引導。禁止類是違反相關法規、規范要求的,與區域定位、環境不符的廣告類型,如屋頂廣告、橋體廣告、窗戶廣告等;控制類是廣告展示的主體類型,通過有效控制能夠保證城市空間環境品質,烘托商業氛圍的廣告類型,主要包括墻面廣告、公交候車亭廣告、車身戶外廣告等類型;鼓勵類是有利于進行藝術化表現的廣告類型及新材料、新技術,通過創新創意設計能夠提升城市活力,主要包括櫥窗廣告、投影式廣告、裸眼3D廣告等廣告類型。
3.通則引導。通則引導作為日常管理的主要依據,是戶外廣告設置和設計需遵循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安全、照明、材料外觀、色彩、內容等方面的要求及公益廣告、臨時性廣告的設置管理要求。通過對多要素系統性的管控來保證戶外廣告設置的規范有序、安全美觀。
三、主要特點
(一)突出創新理念。本規劃在充分借鑒一線城市先進經驗,結合區域環境特征,將新區戶外廣告類區劃分為集中展示區、窗口展示區、禁止設置區、一般控制區和禁止類、控制類、鼓勵類,布局和分類更加合理。其中集中展示區鼓勵結合環境及建筑(群)特征設置地標性廣告構建區域特色,鼓勵創新應用新材料、新技術以及多元化展示方式提升街區活力。
(二)嚴守安全底線。本規劃遵從上位法規、規劃和行業規范,在分區分類中明確了禁止設置區和禁止類,嚴守禁止性規定和安全底線。其中,基于新區城市發展品質和安全考慮,本規劃將《西咸新區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確定作為控制類的高立柱式戶外廣告以及將近幾年環境整治提升行動中拆除的樓頂廣告、橋體廣告等一并列入禁止類,進一步鞏固城市戶外廣告集中整治成效。
(三)彈性規劃指引。本規劃的分區布局確定了未來幾年新區戶外廣告發展布局,與《西咸新區“十四五”城市綜合管理專項規劃》要求相適應,基于新區城市發展的階段性,規劃對集中展示區、窗口展示區點狀、線狀分布主要是確定了劃分的原則,具有一定的宏觀性和前瞻性;分類管理和通則引導為各新城、園辦編制詳細規劃方案和組織實施提供依據,具有一定的規制性和指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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